子二、引发一切善乐所有根本深忍信中分四:一、思总业果 二、思别业果 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四、深信业果之总结
丑一、思总业果分二:一、正明思总之理 二、分别思惟
寅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第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二、抉择业果。】
卯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分三: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三、应当断除狡诈
辰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今初。如是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大,未作不会,作已无失。彼当先于何等业果所有道理发起定解而取舍耶?】
先提一问:上面思惟总的业果时,已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业增长广大、未作业不会遇、已作业不失坏等四条道理,但是业果的种类无量无边,首先应当对于哪些业果的道理发起定解而做取舍呢?
回答:
【总能转趣妙行恶行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
总的能够转趣善行和恶行,唯一是以身口意三门来决定。(不是在身口意之外,另有一种趣入善恶业的门。)三门一切的善不善行,虽然以十业道不能完全含摄,但是针对粗大明显的善不善法、作为罪恶根本的极大方面,在《正法念住经》等经典中,世尊以摄集扼要的方式宣说了十种黑业道。如果远离这十种黑业道,也就统摄了诸极大义利的扼要,因为见到能摄极大义利扼要,所以佛说十种白业道。
下面引教证:
【《俱舍论》云:“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俱舍论》中说:“对于善不善行之中粗大明显的方面作归摄,如其所应,在经典中宣说为十业道。”
【《分辨阿笈摩》亦云:“应护诸言善护意,身不应作诸不善,如是善净三业道,当得大仙所说道。”】
《分辨阿笈摩》中也说:“应当防护好自己的语言,防护好自己的心,身体不应作不善业,依靠这样善能清净身语意业的道,将会获得佛陀所说的菩提道。”防护好自己的三门,使身语意不夹杂罪染而清净,便能成就菩提道。因此,佛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辰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于其等起亦当防护,使其三门全无彼杂。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种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
通过善巧了知十黑业道及其对应的各种果报之后,对它的等起也应当防护,使自己的身口意毫无黑业混杂。依止这样的十善业道,是成办一切三乘以及士夫自他两种义利的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所以佛多方面数数称赞。
【《海龙王请问经》云:“诸善法者,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何等名为根本依处?谓十善业。”】
这段经文宣说了十善业是世间人天圆满和出世间三种菩提的根本依处。为什么十善业叫作善法呢?因为不论人天之身,还是声闻菩提、独觉菩提乃至无上菩提,都必须以它为根本,才能获得成就。经中连用了三个“根本依处”,以着重强调十善业道的重要性。
【又云:“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谷,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龙王!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处。”】
经中又说:“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经商、航运、种植等事业,一切种子集聚出生一切谷物,农务耕耘以及地水火风诸大种,都是依靠大地而安住。大地是这一切的依处。龙王!同样,这十善业道是转生人天的依处,是获得声闻有学、无学诸沙门果的依处,是获得独觉菩提的依处,是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陀功德法的依处。”
【是故《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戒所有义理,《入中论》中亦总摄云:“若诸异生诸语生,若诸自力证菩提,及诸胜子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因此,对《华严经·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律仪的所有义理,《入中论》中也以总摄的方式说:“诸异生、诸声闻、诸独觉、诸菩萨,这一切决定胜和增上生的因,除了戒之外没有其它。”
“戒非余”:不是说只有戒是因,其余禅定、智慧、大悲等非因,而是说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决定不能离开戒,远离了清净戒,绝对没有增上生和决定胜的成就。
所以,十善业道是一切世出世间成就的根本依处。佛教的纲要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中,其实已包含了一切佛法,因为佛法无一不是断恶行善之法。
辰三、应当断除狡诈
【如是不能于一尸罗,数修防护而善守护,反自说云我是大乘者,极应呵责。】
如是不能对一分戒律数数修习防护,反而自说我是大乘人,这是极应呵责之处。
下面引《地藏经》为证,说明这种狡诈之语是大妄语,是断灭语,以此将会颠倒堕落:
【《地藏经》云:“由如是等十善业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来,下至不护一善业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数取趣至极诡诈,说大妄语,是于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间,说断灭语。此由愚蒙而至命终,颠倒堕落。”颠倒堕落者,于一切中,应知即是恶趣异名。】
《地藏经》说:“通过此等十善业道,便能成就佛果。假如有人从存活以来,下至一种善业道也不守护,反而自称:我是大乘人,我寻求无上菩提。这种人极其诡诈、虚伪,是说大妄语(非菩萨而自说是菩萨,非大乘而声称是大乘,超过一般上人法妄语,故是大妄语),是在一切诸佛世尊面前欺骗世间(表面上让诸佛世尊作证,承诺自己要利益世间,成办世间义利,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去修行它的因——十善业道,所以是在诸佛前欺骗世间),是说断灭语(以无因而求果,是说断灭语),此人由于愚蒙而至命终(最后因痛苦蒙蔽而死去),颠倒堕落。”“颠倒堕落”,即是恶趣的异名。
卯二、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 二、白业果 三、业余差别
【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二、白业果;三、业余差别。】
辰一、显示黑业果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 二、轻重差别 三、此等之果
【初中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二、轻重差别;三、此等之果。】
为什么首先显示黑业果呢?因为修习业果,首先要从断恶开始,而断恶的前提,是对黑业及黑业果的相产生决定的认识,所以,首先应显示黑业与黑业果。
巳一、正显示黑业道分四:一、身业 二、语业 三、意业 四、摄义
午一、身业分三:一、杀生 二、不与取 三、邪淫
未一、杀生分三:一、总说 二、分说 三、以公案说明杀生因果
申一、总说
【今初。云何杀生?《摄分》于此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然将中三摄入意乐,更加加行摄为四相,谓事、意乐、加行、究竟,易于解释,意趣无违。】
如何是杀生?《摄抉择分》对此宣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种相,而本论是把中间的想、欲乐、烦恼三相摄入意乐一相之中,再加上加行,总共摄为四种相,即:事、意乐、加行、究竟。以这种方式容易解释,意趣和前者并不相违。
申二、分说分四:一、事 二、意乐 三、加行 四、究竟
酉一、事
【其中杀生事者,谓具命有情。此复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于此意趣,说他有情。】
杀生的事,是指具有生命的有情,也就是命根没有断绝而仍存活的有情。如果是杀者自杀,只有加行罪,不得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以自杀不得究竟罪的意趣,或者为了分析杀生究竟罪的缘故,界定杀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但并不是说自杀没有加行罪。
酉二、意乐
【意乐分三。】
杀生的意乐分为想、烦恼、等起三者。
【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
杀生的想有四种:一、对有情作有情想;二、对有情作非有情想;三、对非有情作非有情想;四、对非有情作有情想。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错误想,第二和第四是错误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惟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
这一段是从等起上说明:决定根本罪的条件是否需要无错误想。
论中说:这里等起(思心所)上还有差别,譬如心想:我要杀天授,但是发起加行时所杀的是祠授,这种误杀就没有根本罪。所以,造根本罪的条件是需无错误想。但是,如果发起加行时,等起是对于总的对象转,也就是心想:加行时不论是谁来,我都要把他杀掉。这就不需要无错误想。这样的道理,在其余九种业当中,都应按各自的情况如是了知。
【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
杀生的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何一种。杀生的等起,是指乐欲杀害。
酉三、加行
【加行中:能加行者,谓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
杀生的加行分二:一是能加行,一是加行体性。能加行,就是自作或教他作,其中不论自作或教他作,平等都是造杀生罪。加行的体性,就是使用器杖、毒药或明咒,随便以其中一种发起加行等。
酉四、究竟
【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杀生究竟,就是通过加行因缘,导致被杀者当时死亡或者他时死亡。而且,如《俱舍论》所说:“如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或者同时死亡,则无根本罪,因为杀者已转为其它中阴身等身体的缘故。”此处也是如此。
以上事、意乐、加行、究竟四个条件具足,就是杀业究竟,得根本罪。
申三、以公案说明杀生因果分二:一、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二、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酉一、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公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