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显二谛真如之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其中正在讲述第一个问题——名义,也就是《中观庄严论》的论名。《中观庄严论》如何成为中观应成派和中观自续派的庄严?
前面已经讲了,中观有相似中观和真实中观,也叫做相似胜义谛和真实胜义谛。相似胜义谛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依靠它,就不可能通达真实胜义谛。有关这一点,前文引用月称论师《入中论》和龙猛菩萨《中观根本慧论》的教言作了宣说。在龙猛菩萨《中论》的第十八品和月称论师的《显句论》中,都已经再三强调:所谓的单空属于名言范畴,应该是相似胜义。
丙二、译礼:
大译师智慧军在将《中观庄严论》从梵语译成藏语时,首先对文殊菩萨作了恭敬顶礼。国王赤热巴巾规定:在翻译经论时,凡是属于经藏的,前面需要加“顶礼诸佛菩萨”,因为只有依靠诸佛菩萨的加持才能开显经的含义;凡是属于律藏的,前面则要加“顶礼一切智智佛陀”,因为有关戒律方面细微的取舍,必须依靠佛陀的智慧才能抉择;凡是属于论藏方面的,前面一定要加上“顶礼文殊菩萨”,只有依靠文殊菩萨的智慧,才能通达对法当中细微的分类、法相、释词等。因此,译者根据国王的规定,在前面首先作了这样的译礼句。
那么,所谓的“文殊童子”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由于心与法界无有差别、无有任何戏论之执著,因此称为“文”。一般在讲到文武坛城时,所谓的“文”也就是寂静的意思。而从乃至虚空际恒常利益众生的角度来讲,则是圆满二利的“殊”。这样的“文殊”,在有些经典中说是十地菩萨,有些经典中说其早已成佛等等,有各种各样的记载。一切如来无分别智慧的本体,在众生面前一般显现为十地菩萨,以16岁孩童的形象度化众生,因此称之为“童子”。
当然,所谓的文殊菩萨也不一定在所有众生面前都显现为16岁孩童,也有各种各样的形象,续部中说:根据不同的信心,有时现老年相,有时现中年相。但一般来讲,从无有一切损恼、远离一切衰老这一角度,称之为童子相。
此处的顶礼,上等者以自己的心与文殊菩萨无二无别的方式来顶礼;中等者通过心中观想文殊菩萨,也即修行的方式作顶礼;下等者则依靠身语意来作顶礼,也即以非常恭敬之心和身体顶礼膜拜。
【丙三(论义)分二: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这是本论的主要内容,也即按照中观自续派的观点抉择胜义谛和世俗谛,最后简略宣讲了应成派的观点。
【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最后赞叹中观自续派这一观点,讲到暂时分开抉择胜义谛和世俗谛是非常有必要的。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分三:一、认清二谛之理;二、遣除于此之争论;三、如是通达之功德。】
【戊一(认清二谛之理)分二: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首先讲胜义中一切法不存在,也就是抉择万法为空性。众生从无始以来在轮回中不断地飘泊,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将本来不存在的我执著为存在。因此,首先一定要依靠中观自续派的推理将其抉择为不存在,使众生了知胜义中万法不存在、世俗中万法存在的道理。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分二:一、立根本因;二、建其理。】
因是推理的意思,首先通过推理的方式建立自己的宗派,然后对于这种立宗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庚一(立根本因)分二:一、真实立根本因;二、旁述。】
【辛一、真实立根本因:】
本论的最开头既没有顶礼句也没有立誓句,而是首先将整部论的意义通过胜义中不存在进行了抉择。这里虽然只是一个颂词,却已经依靠因明中的自续因建立了自宗观点。
【自他所说法,此等真实中,离一及多故,无性如影像。】
此处加上鉴别:在真实义当中,自宗和他宗所说的一切万法都不存在,远离一和多的缘故,如同影像一般。颂词中将“无性”放在后面宣说,这是陈那论师的一种推理方式。
“自他所说法”,包括自宗内道佛教、他宗外道所说成实的一切有实法。此处当然不包括中观应成派所承认的法,以及中观自续派自己所承认的无实之法,除此之外,所有的唯识宗、小乘宗等,以及外道所承认的实有法全部包含其中。
为什么无有自性呢?只要是存在的法,或者以“一”的方式存在,或者以“多”的方式存在,但真正观察就会发现:“一”的方式不能成立,“多”的方式也不能成立。就好像镜子中虽然显现影像,但真正对其观察时,镜子当中哪里有一个真正的色法和影像呢?根本没有。
同样,现在所见所闻的一切法,只不过是迷乱分别念的显现而已,真正依靠离一多因进行观察时根本不可能成立。这样的观点,并不是仅仅在口头上说一说,下面对同品、异品以及宗法如何建立等问题逐一观察就会了知:这种因明的推理方式的确非常尖锐。
由于外道和内道任何宗派都会承认影像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共同承认的比喻说明一切万法无有自性这一道理。
那么,自宗所说的是哪些法、他宗所说的又是哪些法呢?下面对此作了一个简单的解释。
对于小乘《俱舍论》所承认的蕴、界、处等一切有为无为的实有法,以及他宗所承认的主物、自在天等,全部作为此处的有法进行抉择。这样的有法如果存在,必然是一体或者多体,然而,是“一”的话就不是“多”,是“多”的话就不是“一”,此二者互绝相违。这种远离一体多体的推理是一种能遍不可得因。
什么叫做能遍不可得呢?《量理宝藏论·自利比量》中专门讲到这方面的问题,因可以分为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等等。所谓的能遍不可得因,能遍的总法不存在的话,它的所遍别法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量理宝藏论》:无有缝隙的石板上不存在柏树,无树之故。]。比如说屋子里面没有人,那么扎西这个人肯定不存在,能遍是“人”,“扎西”是所遍的部分。
所以这里说,“一”和“多”不存在的缘故,那么,由于外道、内道中根本找不出一种不包括在一和多当中的法,大家便可了知,一切万法全部是空性的。为什么呢?一种法如果存在,必定以“一”和“多”的方式存在,但是,不管是外道所承认的法,还是内道所承认的法,以能遍不可得因——离一与多可以推翻一切法的存在。所有法都不存在的话,其中的瓶子又如何存在的呢?根本不可能存在。所有法都是空性的话,又能否找出一个不空的法呢?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