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参天
《中观四百论讲记》摘要第48课破我品
2024-3-4 大树

乙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

丙一、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破除计我;二、于无我义断诤;三、结成远离常断。

丁一、破除计我分三:一、分破所许我相;二、别破计彼为作者;三、摄要而破。

接下来圣天菩萨归摄本品的要义而破我。

戊三、摄要而破分二:一、明所许我及无我之差别;二、其中破除计我之邪分别。

本品的要义,首先要明白外道所执著的我的特性,与内道所观察到的无我之间的差别,其次是要以所获得的正见,来破除计我的邪分别。

己一、明所许我及无我之差别

不同的外道,执著各式各样的我。但是倘若有情的我,真的像火的热性那样存在,那这个有自性的我,必然可得、可见。但是内道以瑜伽现量观察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因此圣天菩萨说: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

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难词释义】

量:是指我的形量或体积。

智者:特指见到真实性的智者。

【颂文直解】

胜论师观我周遍于每个有情的身体;裸形外道观我则如同有情身体一样大小;有的外道执我如同极微;而了知了诸法缘起性空的智者,则通达了无我。

己二、其中破除计我之邪分别

首先,如果外道承许有常我,就与承许有解脱相矛盾。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唐译:

常法非可恼,何舍恼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难词释义】

恼:恼害的意思,这里可恼就是受到损害。

【颂文直解】

如果我是过去、现在、未来从未变动的常法,怎么可能受到轮回苦的损害呢?或者说,如果起初没有受到轮回苦的损害,怎么还要解脱呢?是故对于妄计我是常性的宗派而言,能证得解脱是不应理的。

(唐译:如果我是常法,怎么可能受到轮回苦的损害呢?这样又为什么要舍弃轮回的损害,而求得脱离苦恼的解脱呢?是故对于妄计我是常性的宗派来讲,能证得解脱是不应理的。)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外道们所宣称的常我,与他们说要放下我执才能获得解脱,也是自相矛盾的。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唐译:

我若实有性,不应赞离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颂文直解】

我如果是真实有自性,则自性无有退失故,解脱时也应成有所谓的我。这样就不应该思维无我,不应该断除我执,因为即使解脱了,结果还是如同轮回时一样,生我执之因——我无失坏而有故。因此,有我的缘故,定知我的真实性者——证得真实的人,断除我执和我所执而趣向解脱、证得解脱,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都应成虚妄。

(唐译:如果我确实有体性的话,外道就不应该赞叹离我。如果无我见不符合实有自性的我,外道就不应说能证涅槃。见解不符合真实,还说能证得涅槃,能了知真实、趣入解脱,这种说法完全是虚妄的。)

外道看到承许有我,会导致在解脱时也仍然有我执的过失,就很害怕,因此就承许说:解脱时有无我存在,因此能证到解脱。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

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唐译:

解脱中若无,前亦应非有,

无杂时所见,彼真性应知。)

【颂文直解】

如果无我在解脱时是有的,那么在解脱之前的轮回时,也不应该没有无我,而应该有。这是因为,没有掺杂其他法,也就是没有掺杂我和我所时的所见,即是说他见到了真实性。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正量所照见的。

(唐译:如果我在解脱中没有,那么在解脱之前,我也不应该有,而应该无。这是因为,没有掺杂其他法的时候所见到的,应知是符合法的真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