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参天
《中观四百论讲记》摘要第50课破时品
2024-3-18 大树

丙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三、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

丁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正明;二、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

戊一、正明分二: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二、由观察相而分破。

己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分三:一、破未来时有自性;二、破现在时有自性;三、破过去时有自性。

上面把未来世有自性破除了,接下来破现在世的自性。

庚二、破现在时有自性

有部宗又说:现在世存在,因为三世中的一切法皆为实有,而观待过去、未来二者的现在世也就实有了。

未来过去有,现有复何无,

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

(唐译

去来如现有,取果用何无,

若体恒非无,何为不常住。)

【颂文直解】

如果未来世和过去世的法是实有,现在世的法也是实有的话,那么承许哪个法是无有的呢?如果每一个法在一切时都不会舍弃自性的话,那么彼宗为什么还宣说无常呢?这显然是个难题。

(唐译:过去、未来的色等诸法,既然都如现在一样,是常有体性,那么为什么只有现在的法才能作为同类因,起到取等流果的作用?如果诸法之体一切时都恒有,为什么又是不常住的呢?)

庚三、破过去时有自性

有部又说:过去世的法,也一定是实有的,由于跟过去的过去等的法,互相观待而有故。

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

过去不过去,如何成过去。

【颂文直解】

已经过去了的过去世的法,本身就不成立,过去世的法已经过去了,也就是已经消失了,这又如何成为实有的过去法呢?比如儿童长大成人后,就没有那个儿童了。反过来说,如果过去世的法还依然真实有,没有过去,同样,它们怎么能成为过去世的法呢?它们应成为现在世的法了。

这以上对三世法有自性进行了总破。接下来,分别从生、住、灭三相,来破除三世法有自性。

己二、由观察相而分破分三:一、观察生相而破未来;二、观察住相而破现在;三、观察灭相而破过去。

三世法实有,是小乘有部的主要观点之一,所以本品主要破除有部的观点,来确立起三世法皆空无自性的般若正见。

“有部”的全称是“说一切有部”,即说一切的有为法、无为法,都是有的、存在的。那么存在的一切法,与三世又是什么关系呢?有部的重要论典《大毗婆沙论》中说:“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位有异,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虽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体无别。”又说:“以依作用立三世别,谓有为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在世,作用已灭名过去世。”意思是说:一切法流转在三世时,只是所处的位(也就是时间)有差异,而法的体(也就是法的本身)是没有差异的。就像计数的筹木,放在个位数的地方就是一,放在十位数的地方就是十,放在百位数的地方就是一百,虽然所经历的位有所差异,而这个筹木的本体没有差异,是同一个。与此相同,诸法经历了三世不同的位,虽然得到三世的名,而诸法的体是没有差别的。既然诸法本身没有差别,那么三世又是怎么产生的呢?《大毗婆沙论》接着说:以依法的作用,而建立了三世的差别。说有为法还没有起作用时,叫未来世;正在起作用时,叫现在世;作用已经消失时,叫过去世。

生、住、灭三相是一切有为法存在的三种形态,生相在未来,住相在现在,灭相进入过去。所以下面从生、住、灭三相来分别破除。

庚一、观察生相而破未来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破。

辛一、略说观察

有部又说:从现在法的生起,可以推知未来世的法为实有,否则,怎么可能在现在位出生呢?对此圣天菩萨说:

未来若有生,如何非现在,

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

【颂文直解】

未来之事,如果已经从因缘中产生而有了,那为何非为现在之事?承许未来之事,如果未从因缘生,但是有体性,那为何非常住?

有部又说:未来世的法虽然是无生,但是可以和生相结合,而变成无常,因此没有常住的过失。对此圣天菩萨说: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

过去既无坏,何不谓为常。

【颂文直解】

如果说未来世的法,虽然是无生,但是一旦因缘集聚时,可以从未来阶段变坏,变成现在,所以非为常住者。那么过去世的法也同样是无生,而过去是三时中最后阶段,过去世的法再没有其他地方可转入,因此再不可能坏灭,照此而言,为什么不说过去世的法为常呢?

接下来,圣天菩萨进一步指出,因为未来世的法与生相相合,才产生了现在世的法,因此把未来法安立为无常的话,是不应理的。

过去与现在,皆不成无常,

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

(唐译:

现在世无常,非由过去等,

除斯二所趣,更无有第三。)

【颂文直解】

那么,如此一来,过去与现在二者,就都不成无常。除了此二种时位,对于有部宗来说,再不会有其他第三种成无常的时位了。

(唐译:因为有部说诸法自性恒有,所以现在世的法既不来自于未来世,也不趣向到过去世,而除了此二者外,再无有第三时可来往了,这样怎么还能建立现在世是无常的呢?)

辛二、广明其理分二:一、破许未来法为有;二、破许未来法为无。

壬一、破许未来法为有

设问:未来之事必定有,这样遇缘之后,才能生为现在位。凡是没有的法,必定不可能生起,就像兔角一样。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

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体,

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颂文直解】

如果说后来遇缘而生的法,在先前因缘未积聚时,就已经有确定的自体,那么说诸法非以人功,而是以虚空造作而本有的外道,也应无颠倒邪执了。

接下来圣天菩萨说:如果说未来法有体,那么应成因缘就无用。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

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颂文直解】

另外,所谓的生果,是某一个法,需要借助因缘,生起新的法。如果说此法先已有体,即不应理。若先已有体,再以因缘而生,则应成重复生了。

接下来有部又提出了未来存在的另一个根据,即瑜伽者现量见到未来法后,作了授记,后来那些法果真也如同授记那样出现了,这说明未来法不同于兔角、石女儿,应该是实有存在的。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

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唐译:

若见去来有,如何不见无,

既见有去来,应不说为远。)

【颂文直解】

如果说未来之法能以瑜伽士的妙愿智等见到,那么,同样也并不存在的石女儿为什么见不到呢?也应该同样见到才对。总之,对于认为未来有法存在的宗派来说,只要授记未来法存在,则不管有多遥远的未来法,都成为了现在法。

(唐译:如果能以神通见到实有的过去、未来,为什么不见无呢?既然在现在见到有过去、未来,则过去、未来应如同现在,没有前后远近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