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记》摘要第44课破常品破解脱为常
乙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略说;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三、摄要。
丙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分二:一、总破计常;二、别破计各类常。
丁二、别破计各类常分二:一、破我为常性;二、破法为常性。
戊二、破法为常性分四:一、破虚空等为常;二、破时为常物;三、破极微为常物;四、破解脱为常性。
前面已经破除了虚空、时间、极微的常性,接下来再来破除有些修道者执著的解脱为常性。
己四、破解脱为常性分二:一、破内教有部宗义;二、破外教数论宗义。
在内道中,除小乘有部以外,都承许解脱是对众苦永断的假名安立,而只有有部认为,解脱是实有的,并且是常性的。在外道中,除顺世外道以外,都认为有解脱,并且他们各自所追求的解脱,也都是实有、常性的。但是对于修行者来说,不破除解脱是实有、常性的执著,就会对修解脱道产生巨大的障碍。
庚一、破内教有部宗义
首先来看有部宗对涅槃的安立。有部宗说,佛在经中说:“苾刍当知,有涅槃界,无生、无灭、无相、无为,究竟安乐。”有涅槃界,即说明涅槃实有;无生、无灭,即说明涅槃是常。这个实有、常性的涅槃,就像一个矗立着的水坝,能阻挡来自轮回的烦恼洪流。修道者涅槃后能不生起烦恼,不再转生轮回,就是因为有这水坝一样的常性涅槃存在。如果涅槃不是常性的,那么烦恼与业又会重新生起来。
离缚所缚因,若有余解脱,
彼都无所生,故不名解脱。
(唐译:
离缚所缚因,更无真解脱,
生成用阙故,设有亦名无。)
【难词释义】
缚:这里指能缚,即烦恼集与有漏业集。
所缚:烦恼与业所导致的有漏五取蕴身之苦果。
因:是指获得解脱的方便,即所有能除诸缚的圣道,也就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
解脱:“解”谓离缚,“脱”谓自在。也就是解除妄想烦恼的束缚,脱离生死轮回的苦海,获得自在之义。
彼:指“余解脱”。
所生:指无漏的断证功德。
【颂文直解】
离开了能系缚的烦恼与业的集谛、被系缚的有漏五取蕴的苦谛,以及能解除系缚的道谛之外,如果还单独存在着一个其他的常性解脱,那么因为从它没有任何断证的功德产生,所以连解脱的名也称不上。(离开了能系缚的烦恼与业的集谛、被系缚的有漏五取蕴的苦谛,以及能解除系缚的道谛之外,就再也没有真正的解脱,即使有解脱,对于修道者自身没有脱离系缚而自在的殊胜作用,这又怎么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解脱呢?)
接下来的一颂,圣天菩萨进一步指出,如果有涅槃,则必然有涅槃的所依。涅槃的所依,要么是五蕴,要么是我,但是五蕴与我在涅槃时却都不可得。偈颂这样说: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颂文直解】
此外,在涅槃界中,没有丝毫以见世间量所安立的色、心、不相应行的法,因此涅槃中没有诸蕴,涅槃中当然更不会有人我。如果涅槃的所依丝毫都不见,那么实有、常性的涅槃又依靠什么来建立呢?
庚二、破外教数论宗义
首先来了解一下数论师关于神我的安立。数论外道认为有个神我,当这个神我生起爱欲的时候,自性中就生起了觉或大,觉如双面镜,外内二面双现外五唯与内神我的影像,能作此二似乎相合的连结。接下来逐渐生出了慢等的二十二种变异的现象。神我能思维,这个时候他就去受用色声香味触五唯等色法,于是就在这里头迷乱了,被色法束缚了。
一旦他修习少欲,不跟这些五欲接触了,他就开始修禅定。修到天眼开时,就见到了这一切相,其实都是从自性之中变异出来的。当他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呢,这些变异境马上融入到自性当中去了,这个时候神我就孓然独存,就是已经从变异境中脱离出来了,获得了解脱。
这就是说,有一个神我存在着,当这个神我脱离束缚了,舍弃了爱欲,不再缘色声香味触胡思乱想了,那么神我就超然了、自由了,这就叫解脱。数论师说,没有神我谁去解脱呢?所以他就说,有个常有神我的实体存在,这个是解脱的所依。
这以上简略讲了数论派的观点,在《入中论》、《入行论般若品》、《中观庄严论》等里面都讲得比较具体,这里就这样作个简单的介绍。下面就对这种观点进行遮破。
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
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唐译:
我时舍诸德,离爱有何思,
若有我无思,便同无所有。)
【颂文直解】
神我离开了对色法之境受用的贪爱,而获得解脱的时候,还承许它有受用色法之境的思,这有什么功德呢?有什么好处、作用呢?如果说解脱时没有思,但还是有神我,那么没有了差别法的思,显然也同样不会有差别基之我,就像没有热,则必定没有火存在一样。(唐译:神我在解脱之时舍离了喜忧暗三德,没有了根与境和合,就远离了对境的贪爱,这时怎么还会有思呢?如果说没有思,也可以有神我存在,那么这个神我,无性无相,就等同无所有。)
数论师见到承许思的作用会有这么大的漏洞,于是转而提出:虽然在解脱前,思是神我明显的作用,解脱后,思变成了神我潜在的功能。但这也是妄执,圣天菩萨继续驳斥说: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无我则于有,思惟亦非有。
(唐译:
无余有我种,则定能生思,
要无我无思,诸有乃无有。)
【难词释义】
容有:可能有、可以有。
种子:潜藏的功能。
于有:于三有之中。
【颂文直解】
数论师说,在解脱时,神我的思仅是一种功能。若在解脱之时,还有一个差别基的我,则可以有能依的思的种子。然而,首先这个所依我无有故,也就没有于三有之中的能依思惟的种子,即不可能有无所依的能依。(唐译:在无余涅槃的时候,依然存在我的种子的话,那么必定能生起思,思如果生起,则世俗三有轮回的一切也都将生起,那又怎么称得上是涅槃呢?所以在无余涅槃时,要无我、无思,世俗的诸有才会消尽。)
接下来圣天菩萨对破数论师的神我进行总结。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唐译:
若离苦有我,则定无涅槃,
是故涅槃中,我等皆永灭。)
【颂文直解】
总之,已经脱离了苦因、苦果的人,在三有之外的解脱位,决定毕竟无有其他之我。因此应承许在毕竟解脱时,一切我及我所执都已永远灭尽,这样方为善说。(如果脱离了苦,神我还存在,那么就必定没有涅槃。是故在涅槃界中,神我等法都已经永远灭尽了。)
接下来圣天菩萨对本品进行总结。
丙三、摄要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颂文直解】
总之,宁可在世间中求,而不应在胜义中求,因为世间中少许有的法,在胜义中,都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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