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入行论第80-81课共修内容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5-9-23 6:48 ė2269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共修第80-81课,继续学习《安忍品》中的修持安忍方法。

安忍品主要掌握两个因和三个对境,即两因:强行我不欲和阻挠我所欲;三对境:我、亲友和怨敌。而不欲又分了四种法:经历痛苦、遭到轻蔑、听闻粗语和鄙语。本品的科判也按照这两因、三对境和四种法来安立的。

所以修持安忍方法分为五大部分:一、破嗔于我造四罪者;二、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三、破嗔于怨敌作四善者;四、破嗔于怨敌造罪作障者;五、破嗔于自己与亲友行善作障者。

其中第一部分“破嗔于我造四罪者”又分为两个部分:一、破嗔令我痛苦者;二、破嗔轻侮我等三者。

上次共修已经圆满完成第一部分“破嗔令我痛苦者”:一、忍受痛苦之安忍;二、定思正法之安忍;三、忍耐作害者之安忍。如共修时一直强调的,这三部分是本品的核心,也是其他几部分安忍法之基础,掌握这三部分安忍之方法之后,对于学习其他几部分的内容就相对容易很多,因为根本就是这些内容,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宣说的。另外,上次也结合《前行》中的四个共同外加行,总结了一下这三部分的内容,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如何的运用。

本次共修将圆满第二部分“破嗔轻侮我等三者”,主要从三方面了知不应对轻侮我者生嗔恨:一、轻侮对自己的身、心不构成任何损害;二、从嗔恨的过患和利养无有实质来说明,于利养造违缘者不应生嗔;三、从嗔恨烦恼唯一是因缘而生,不应对诽谤我者生嗔,因为诽谤也是自他因缘而生,而诽谤者不能自主,如“定思正法之安忍”所说。

至此,本次共修将圆满修持安忍方法中的第一部分“破嗔于我造四罪者”的内容,从颂词的角度来说,也完成了近一半的内容,可见此部分内容的重要性。

而这一部分最核心的内容就两个字:缘起。不论从“安受苦忍”的“轮回痛苦”,还是“思择法忍”所抉择的“无有自主”、“无心”和“无常”,还是“耐怨害忍”的“业之因果”,直到今天所学的内容,无一不体现出与“缘起”的关系。因为万法的根本即是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堪布也讲过:要断除贪心修不净观,断除嗔心修慈悲观,断除痴心修缘起法。宗喀巴大师在《缘起赞》中也以宣讲不共的缘起法来赞叹本师释迦牟尼佛。见缘起则安立因果,由因果(外缘起和内缘起)即显现无常、轮回之相,见粗无常即现轮回之痛苦,如《中观四百论》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见细无常的刹那生灭即悟其本性为空,否则眼不能视、耳不能听、鼻不能闻、舌不能尝、身不能受、意不能持,六根皆不能用,以何者为所缘而证悟,如《中观根本慧论》云:“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入中论》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上邪分别入歧途”,说的正是此意。以上简单说明一下由缘起悟入性空。

缘起显现与本体空性无二一如,如同火之光亮与火之热性,所以显现即是空性,空性即是显现,如《心经》中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法界实相则如《入行论》第九品云:“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意即六根之对境均为世俗显现,胜义远离六根乃至八识,远离能所二取。如《辨法法性论》云:“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为何空性中为何能显现呢?如《入中论》云:“如是一切法皆空,空性之中亦得生”意即说明正是诸法皆空,才能在空性中无碍显一切法,也即所谓真空之妙有,不仅有,堪为妙有,否则以常法、实法均障碍故。以上简单诠释一下现空双运的道理。

总之,缘起法乃佛教区别于外道的不共之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缘起经》、《稻杆经》和宗喀巴大师的《缘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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