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0 入行论第135-136课共修内容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6-10-24 16:31 ė824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35课和第136课,继续学习第八品《静虑品》的内容。

静虑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断除违品,即身体远离世俗和内心舍弃妄念;二、谨慎对治,即修世俗菩提心和胜义菩提心,本品主要通过“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换”修世俗菩提心,胜义菩提心的内容在第九品《智慧品》。

第 130 课开始本品的第二大部分“谨慎对治”,分为三个部分:一、总说连接文;二、修世俗菩提心;三、修胜义菩提心。“总说”远离尘世、分别妄念之后,心逐渐逐渐趋入正法。息灭分别念一定要观修胜义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这里主要讲了世俗菩提心。
然后开始“修世俗菩提心”,分为三个部分:一、自他平等;二、自他相换;三、共同之事宜。

首先学习“自他平等”,修世俗菩提心时,首先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修自他平等心,如果自他平等心没有修好,自他交换等其他境界就没办法现前。如何达到自他平等呢?首先宣说能够平等的方法:我们凡夫执爱的身体,不过是一种假立的概念,因明中称之为“分别念的总相”。在凡夫的心目中,因将这些同等地执著为身体,所以能对它们平等爱护。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对众多有情如自身般护持呢?

第 131 课开始宣说能够平等的道理,分为两部分:一、安立因;二、成立周遍。其中“安立因”通过“对境苦乐相同”和“有境意愿相同”来进行说明,即这些众生不喜欢痛苦,都同样追求快乐,一点差别都没有。能够生起平等心的原因建立之后,再通过“成立周遍”说明“因”的真实可靠。分为两个部分: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二、断罪之答辩。首先第一部分通过说明不同时间、不同对境而不护持的过患,从而应当断除我执。首先学习“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第 132 课继续学习“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对方又说:“别人的痛苦由我来解除,完全没有道理。”寂天菩萨回答说:假如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那你的脚被刺伤或不小心扭了,根本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而且,你也应该只帮助自己,不应该去帮你的亲人。对方又说:“但由于众生的我执和我所执非常强烈,只要是属于自己的,不管脚也好,腰也好,腹部也好,出现一些问题时,其他的手、眼睛等肯定要去帮助。”寂天菩萨回答说:这就对了,我们也认为这种执著不合理。众生先执著“我”,后执著“他”,如果没有自他的执著,很多见解都是正确的。但正因为有了“我”,所以就不愿意关心“他”,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至此圆满“真实宣说成立周遍”,下面开始“断罪之答辩”。对方辩驳道:“虽然我和我所并不存在,但是把身体的各个部分执为我,以及昨天、明天、来世的我执为我,这两种执著是存在的。这种我的存在,跟别人的存在不相同,所以帮助自己是理所当然的。”寂天菩萨回答说:这种想法并不合理,如同军队和珠鬘一样,蕴聚和相续没有成实的本性。如果蕴聚的我不存在,相续的我也不存在,那么谁在感受这一痛苦呢?既然没有真实的受苦者,自他的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了。

最后,对于“自他平等”修法部分进行一个总结:因此,只要是痛苦,我们就应尽力遣除,何必非要分自他呢?如果说既无真实的受苦者与痛苦, 那何必去消除众生的痛苦呢?这种诤难不合理, 因为陷入愚痴妄执中的众生仍然会被幻苦所困惑,所以要除苦就应平等地消除,否则也应平等保留自他的痛苦。

第 133 课继续总结部分的内容:有人问:“以悲心将其他众生的痛苦作为我所,如此一来,我不是具有许多痛苦了吗?寂天菩萨回答说:这样的大悲心,是一种方便智慧,怎么会是痛苦呢?即便大悲心会为自己带来稍许痛苦,但是以一个人的有限痛苦,能取代众生的无边痛苦。大悲心特别强烈的菩萨,愿意牺牲自己的身体生命,这出自于大乘经典《三摩地王经》(又名《月灯经》)。至此圆满“自他平等”的修法。

然后再宣说“自他平等”的功德:如是串修自他平等的人,定会乐于灭除他人的痛苦,纵是地狱也愿意前往,如同天鹅欢喜地趣入莲花池一样。

第 134 课继续宣说“自他平等”的功德:如果众生在业和烦恼的束缚中获得解脱,超越生死轮回的大海,得到暂时究竟的无量妙乐,大乘行人的欢喜心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就像深不可测的大海一样广大。。因此,菩萨虽以种种方法来饶益他众,却没有骄傲自满、自以为是的心态。菩萨一心一意地乐于利他,而不夹杂任何得善报的希冀。对于自身,别人稍微有点出言不逊,自己就特别不高兴,马上竭力去辩护。同样,对于任何一个众生,当他受到别人的谴责毁谤时,你也应该修习这种悲悯心与爱护心。有些人想:“众生与我完全不同,怎么可能把众生当作自己呢?这是很困难的!”寂天菩萨驳斥道:这种想法不成立,有些东西虽然不属于自己,但只要习惯了,就会成为我所执著的法。既然这种习惯能串习成熟,那么其他众生同样具足四大假合的身体,你凭什么不能将之执为“我”呢?这在道理上完全说得过去。至此圆满了“自他平等”的内容。

第 135 课开始学习“自他相换”。首先“略说”什么是自他相换:从平等的角度讲,我们应该爱护众生,不能伤害众生。那么现在,寂天论师又讲一个特殊修法,即自己的快乐与众生的痛苦相交换,对自己的执著与对众生的执著相交换。再广说自他相换的“法相”和“事宜”。“宣说法相”分五:一、代受他苦;二、舍弃自己;三、自他为主之功过;四、自他不相换之过患;五、摄义。首先,“自他相换”的核心即是“代受他苦”,先讲“代受他苦应理”,分为四个方面:

一、理当代受,即每个人都会把手脚等肢体执著为身体的一部分,那么为何不同样把每一位有情,都当成自己的一部分而保护呢?

二、能够代受,即因为五蕴假合的身体本来不是我,但由于长久串习,每个众生都对之生起“我”的念头。既然如此,“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觉?”为什么不能对其他众生也生起我的念头呢?

三、彼之功德,即若对其他众生起了我的概念,那么虽然行持利他之事,也不会产生自以为是的傲气,就像自己喂自己吃饭一样,不会希求回报。

四、教诫代受,即对微如他人不逊言词的痛苦, 我也会谨慎小心地防范以免受伤害,对众生的任何痛苦,我也应该同样地对待,常修慈悲和爱护。

第 136 课继续讲代受众生痛苦中“教诫代受”的教言。前面讲到发菩提心修自他交换的人,应该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众生,自己平时连一点小危害都不愿接受,尽量地去防止,那么众生也是同样。甚至观世音菩萨为了消除众生的畏惧,以大悲心加持自己的名号,使仅仅听闻此名号者也能得到庇护。“代受他苦应理”圆满后,开始讲“退失不应理”:以前连听到名称都害怕的事,由于长久亲近串习,现在偶一失去,反而会觉得忧闷不乐,所以要对自他相换耐心修习,千万不要知难而退。最后对“代受他苦”进行“总结”:若想迅速救护自他众生脱离三界轮回的一切痛苦,唯一的窍诀是什么?就是要修自他交换——将他人的痛苦自己代受,自己的快乐施予众生,或者像保护自己那样保护众生,像讨厌众生一样讨厌自己。

本次共修的两课内容圆满了“宣说法相”的第一个科判“代受他苦”也是“自他相换”的核心,道理基本上出自“自他平等”的内容,只是前后顺序上有所差别,各位师兄可以再复习一下前面的内容。

“自他平等”与“自他相换”是本论中“静虑品”的核心内容,也修“世俗菩提心”的重要修法。二者可以说是同一内容的不同次第,“自他平等”的内容虽然不多,但必须要注视,如上师也强调:“如果自他平等心没有修好,自他交换等其他境界就没办法现前”。而“自他平等”中,比较核心的颂词就是“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这个颂词主要从胜义的角度来宣说平等的道理,所以大家会感觉有点不习惯,随着深入闻思第九品“智慧品”的内容,就会慢慢理解其中的道理。暂时大家可以按照《<入行论>第八品“自他平等”部分概括》提到的共修小组的例子来理解。

本次共修开始学习“自他相换”,主要宣说的两部分的内容:一、宣说法相,“法相”是“因明”中是名词,也即唯一决定“自他相换”的所有条件,就如同发菩提心一样,一定要知道具备两个条件(缘众生的悲心和缘佛果的智慧)才是真正的菩提心,我们一定要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自他相换”;二、宣说事宜,即从意乐和行为两个方面,宣说行持“自他相换”的核心内容。

虽说“自他平等”是很重要,但是“自他相换”才是我们的真正目标,这部分内容特别是学修“大圆满前行”的时候,会对座上观修“愿菩提心的学处”有很大的帮助。只有“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换”的愿菩提心具足,才有六度的行菩提心,有了“愿行”的世俗菩提心,具足如梦如幻的世俗六度之后,才有三轮体空的圆满六度的胜义菩提心,如是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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