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4 入行论第139-140课共修内容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6-11-29 20:12 ė1131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39课和第140课,继续学习第八品《静虑品》的内容。

静虑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断除违品,即身体远离世俗和内心舍弃妄念;二、谨慎对治,即修世俗菩提心和胜义菩提心,本品主要通过“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换”修世俗菩提心,胜义菩提心的内容在第九品《智慧品》。

第 130 课开始本品的第二大部分“谨慎对治”,分为三个部分:一、总说连接文;二、修世俗菩提心;三、修胜义菩提心。“总说”远离尘世、分别妄念之后,心逐渐逐渐趋入正法。息灭分别念一定要观修胜义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这里主要讲了世俗菩提心。
然后开始“修世俗菩提心”,分为三个部分:一、自他平等;二、自他相换;三、共同之事宜。

首先学习“自他平等”,修世俗菩提心时,首先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修自他平等心,如果自他平等心没有修好,自他交换等其他境界就没办法现前。直至第 134 课圆满了“自他平等”的内容。第 135 课开始学习“自他相换”。首先“略说”什么是自他相换:从平等的角度讲,我们应该爱护众生,不能伤害众生。那么现在,寂天论师又讲一个特殊修法,即自己的快乐与众生的痛苦相交换,对自己的执著与对众生的执著相交换。再广说自他相换的“法相”和“事宜”。“宣说法相”分五:一、代受他苦;二、舍弃自己;三、自他为主之功过;四、自他不相换之过患;五、摄义。

第 136 课圆满了“自他相换法相”的第一部分“代受他苦”,代受的道理可以参考“自他平等”的内容。

第 137 课开始“自他相换法相”的第二部分“舍弃自己”,分为两个部分:

一、现世生怖畏故当舍弃,即因为如果没有舍弃贪执自己,不仅来世会堕入三恶趣遭受无量痛苦,甚至今生中,纵然遭受微不足道、极为渺小的危害,也会产生极大的恐惧之心。

二、后世生痛苦故当舍弃。贪爱自身的人,为来世也会造下诸多恶业。即生造的这些恶业,不一定马上有明显的果报,但因果是丝毫不爽的,来世定会遭受恶趣的痛苦。更有甚者为了财利与别人的恭敬,乃至不惜造作杀害父母、盗取三宝财物等极重的罪业,以此而导致堕落无间地狱为烈火焚烧。既然如此,哪个有智慧的人,会愿意守护这样的臭皮囊呢?哪位智者会不愿意视之如仇敌呢?

第 138 课开始“自他相换法相”的第三部分“自他为主之功过”,分为两个部分:一、相之差别;二、果之差别。

一、重视他众和重视自己的差别。在布施的时候,很多人顾虑到:“如果布施了,那我自己享用什么?”这种自私自利心是吝啬的饿鬼道。“如果自己享用了,给众生布施什么?”这种利他的菩萨心肠,则是人天善道之法,将来可转生于人中当转轮王,或生于天界获得自在天、帝释天等天王的果位。

二、果报之差别。若为了自己而伤害众生,即生中肯定会感受不良的后果,来世也会堕入三恶趣;如果为了利益他众而损害自己,一定会圆满一切利乐,暂时享受人天福报(利),究竟获得解脱(乐)。另外,如果只求自己高高在上,凌驾于他人,那么来世一定会变成卑劣之人,甚至堕落恶趣。反之,假如将高位让于他人,自己情愿居于卑位,那么,乃至生生世世都会在人天善趣中备受恭敬。还有,如果为了自己而役使他人,总有一天会感受被奴役的苦果;如果为了利益他众而自己劳作,即生定能获得殊胜的官爵地位,不受役使之苦。

第 139 课继续宣讲“果报之差别”:分析了地位的高低、损害自他的功过等之后,总而言之,世间所有的安乐,全部是从利他产生,世间中所有的痛苦,都是从利益自己而形成。这何需再多费口舌解说呢?凡愚者自始至终在追求自利,而得到的只有痛苦,能仁一心利益众生,终成正觉,只要观察此二者的差别便可明白自己该何去何从。

然后开始“自他相换法相”的第四部分“自他不相换之过患”,分为两部分:一、真实宣说;二、教诫断除彼因。其中“真实宣说”分为三部分:

一、未见之过患,即如果不能以自身的安乐,真实相换别人的痛苦,那么不但获得断证圆满的佛果是天方夜谭,在生死轮回中也不会有善趣的快乐。

二、可见之过患,即暂且不论自私自利者来世果报如何,在现世,如果一个人不愿委屈自己为人劳作, 雇主也不愿支付酬劳给他,这样就连今生的小利乐也无法成办。

第 140 课继续宣说“自他不相换之过患”,对于“真实宣说”进行一个“总结”,即“摄义”:利他,能使自己成就今生后世的安乐;自利,则会失去一切圆满安乐。如果为了自利而伤害他人使他受苦,这种愚人一定会遭受灾殃。然后“教诫断除彼因”,即世间一切灾害、恐怖和痛苦,都是从我执而生起,那么我还留着这个我执大恶魔做什么呢?并且用一个比喻形象的说明,打个比方说,一个人手里拿着火,整个手都在燃烧,即使他痛得大喊大叫,但不愿意放弃火的话,痛苦也不会离开。同样,我执实际上是三界的毒火,在没有远离它之前,痛苦不会无因无缘停息,什么时候断了我执,什么时候才会有无漏的快乐。

最后是“自他相换法相”的第五部分“摄义”,从“意乐”上为了制止自己所受的危害,也为了灭除他众的痛苦恐怖,我们应毫不留恋地舍弃自己的身体、善根、财产,施舍予三界的一切众生,爱护别人如同爱惜自己一样。 

从第 135 课共修开始“自他相换”的内容,这部分内容相对比较多一些,主要宣说的两部分的内容:一、宣说法相,“法相”是“因明”中是名词,也即唯一决定“自他相换”的所有条件,就如同发菩提心一样,一定要知道具备两个条件(缘众生的悲心和缘佛果的智慧)才是真正的菩提心,我们一定要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自他相换”;二、宣说事宜,即从意乐和行为两个方面,宣说行持“自他相换”的核心内容。虽说“自他平等”是很重要,但是“自他相换”才是我们的真正目标,这部分内容特别是学修“大圆满前行”的时候,会对座上观修“愿菩提心的学处”有很大的帮助。

简单总结一下“自他相换”的“法相”,主要是四个部分:一、核心内容是“代受他苦”;二、需要遣除的违缘“我执”,即需要“舍弃自己”;三、需要明白的“自轻他重”的道理,即“自他为主之功过”;四、能够相换的动力是了知功德与过患,即“自他不相换之过患”。最后从“意乐”和“行为”两个方面总结“自他相换”,如颂词“舍自尽施他,爱他如爱己”和“除利有情想,切莫更思余”。每一部分中更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科判和颂词,只有先清楚“自他相换”的“法相”,才能知道究竟什么是真正的“自他相换”,明确我们所修的目标和内容,才能在下一大科判“宣说事宜”的“意乐”和“行为”当中不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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