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7 入行论第175-176课共修内容(受念住、心念住)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7-9-11 23:21 ė1117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75课和第176课,继续学习第九品《智慧品》的内容。

智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生智慧之方法,即认识智慧之自性、深入对境无我和破除所断实执;二、以智慧所得之事,即平息世间八法和于未证悟空性者生悲心。

现在正在学习“生智慧之方法”,分三:一、认识智慧之自性;二、深入对境无我;三、破除所断实执。

“认识智慧之自性”已经圆满,第 166 课开始学习第二大部分“深入对境无我”,分二:一、深入人无我;二、深入法无我。首先学习“深入人无我”,无论是俱生我、遍计我,我若有少许存在,对外境的违缘生畏惧也是理所当然,但以人无我和法无我的智慧来剖析,所谓的我一丝一毫也不存在,那么生畏惧者到底是谁呢?又分三部分广说:一、分析蕴而总破;二、别破所许之我;三、遣除无我之争论。本课圆满“深入人无我”的第一部分“分析蕴而总破”。

第 167 、168课圆满学习第二部分“别破所许之我”,分二:一、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二、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第 169 、170课圆满学习“深入人无我”的第三部分“遣除无我之争论”,分二:一、遣除业果不合理;二、遣除悲心不合理。也圆满“深入人无我”。

第 171 课开始学习“深入对境无我”的第二大部分“深入法无我”,分四: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其中“身念住”分三方面: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二、支分不成立;三、摄义。

其中“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又分二:一、对境身体不成立;二、身执说为迷乱。

其中“对境身体不成立”再分二:一、破与分支相联之身;二、破与分支不相联之身。首先学习“破与分支相联之身”,抉择人无我时是从上往下分析,此处抉择法无我时是从脚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分析。很多人认为身体存在,但身体存在于哪一个部分呢?

第 172 课学习“破与分支不相联之身”,前面观察了手脚头等支分找不到真实的身体,那么现在换一个角度,支分以外是否有一个身体存在呢?至此,圆满“对境身体不成立”。

然后学习“身执说为迷乱”,之所以我们从小到大执著它,是因为自己的愚昧无知。我们将本不存在的东西执为存在,将手脚等支体的聚合误认为身体。就像农夫在田中做一些草人,给它穿上衣服,系上腰带,戴上帽子,远远看上去就像真人一样,野兽很容易受骗而不敢靠近。同样,众生由于有无明愚痴,于是将骨肉的堆积视为身体,进而产生男女执著,生起各种贪嗔之心。至此,圆满“身念住”的第一部分“具支分之身不成立”。

然后学习第二部分“支分不成立”,就像昨天所说身体不存在,因为是手脚等支分聚合的缘故一样,现在我们说手脚等也不存在,因为也是支分聚合的缘故。手指等支分是由上指节、下指节等组成;指节是由皮、肉、骨、髓等组成;指节上的一小块肉是由血、肉等许多微尘组成;微尘又可以再分,成为不可分割的无分微尘;用六种微尘的方法观察,无分微尘也不存在……这样观察下来,任何支分都不能成立为自体,最后得出结论:一切万法皆是空性的。

最后学习第三部分“摄义”,综上所述,身体在整体上不存在,在支分上也不存在,除了一个名称概念外,根本没有真正的实体,既然如此,依靠闻思修行对中观有所了解的智者,谁会贪执现而无实如梦境般的身体呢?至此,圆满“身念住”的内容。

第 173 课开始学习“深入法无我”的第二部分“受念住”,分四:一、受之自性;二、受之因触;三、受之对境;四、执著不成立。

其中“受之自性”又分二:一、胜义中受不成立之理;二、修分别彼之对治。首先学习“胜义中受不成立之理”,先分析受在本体上成不成立。如果苦性实有存在于内心,那为什么不会损害强烈快乐的生起呢?如果快乐实有存在于外境,那么甘美饮食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什么不能遣除忧伤者的痛苦呢? 对此,有实宗解释道:“快乐是真实存在的,之所以痛苦的时候感受不到快乐,是因为痛苦的力量太强了,而外境的快乐相对微弱。就像太阳升起来时,群星的光芒被隐没了一样,当痛苦特别强烈时,细微的快乐就会被它覆盖,以致无法感受到。”作者驳斥道:苦和乐是用心来感受的,既然你没感受到快乐,那怎么能算是乐受呢?因为它不具有受的法相。

对方反驳说:“感受极乐时,细微的痛苦可以存在,只是不太明显而已,就像在一碗浓糖水里加一点点盐,盐水是存在的,只是不易察觉而已。”破曰:“岂非已除粗?”苦和乐这两个相违的法无法并存,因为苦和乐是两个相违的法,乐受存在时,苦受定会消除,苦受存在时,乐受也荡然无存,尤其是有强烈乐受时,苦受更不可能存在。好比在特别旺的烈火前,巨大的冰块都已融化,小冰块不可能还存在。

对方又说:“谓彼即余乐。”细微痛苦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存在的形式比较特殊,原来是一种痛苦,现在变成了一种快乐,但它的本体仍是痛苦。作者破曰:“微苦岂非乐?”这样的微苦只是名称而已,实际上早已变成了快乐。玻璃的颜色就是你眼前所显现的颜色,你认为它是白色,完全是以前的分别念,实际上它显现什么颜色,你看到的只有这个颜色。同样,你感受到的是什么,就存在什么受,假如你感受到的是快乐,那痛苦就不存在。

对方认为:“痛苦本身应该是常有之法,但因为有强烈快乐的违缘,所以暂时无法生起痛苦。比如说,本来我很痛苦,可是今天遇到了非常开心的事,因缘不具足,所以痛苦无法产生,但痛苦本性上还是存在的。”作者驳斥道:“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那你岂不是成立了感受苦乐是一种分别念吗?分别念认为好,就带来快乐;分别念认为不好,就产生痛苦,而分别念是实执所生的颠倒错觉,因此,苦乐之受并非实有存在,它只是因缘聚合的产物,这与佛经“诸法因缘生”的道理完全相同。至此,圆满“受之自性”第一部分“胜义中受不成立之理”。

第 174 课学习第二部分“修分别彼之对治”,为了对治乐受、苦受、舍受的实执,我们应通过观察受的本体、对境、因缘、结果,将一切感受抉择为空性。空性是一切实有感受的对治,而滋养瑜伽士的空性妙食,则是从观察的良田中生长出来的。只有通过智慧先观察,然后观察与安住轮番修持,才能最终达到完全安住的境界。至此,圆满“受念住”第一部分“受之自性”。

然后学习第二部分“受之因触”,分三:一、破根境相遇;二、破与识相遇;三、摄义。

第一部分,人们都认为穿上柔软的衣服、观看精彩的节目,会让自己获得快乐(受),但实际上这种想法不合理。假如真实存在快乐,则一定会有生起它的因,它的因若不成立,快乐显然不能无因而生。快乐的因是什么呢?就是接触。下面分析接触是否有自性。此处的观察方法很容易:在感受快乐时,根与境之间有没有间隔?如果有间隔,怎么会相遇?如果没有间隔,二者融入一体,那谁又遇到谁?最终可得出结论:感受只是一种虚妄分别而已。

有些人可能想:“根与境为何不能接触呢?比如说,合掌时左手与右手可以接触,拥抱时身体与身体也可以接触。还有,按有部宗的说法,外境的尘与根尘都是色法,这两个也有接触的时候,所以接触应该存在。”作者破曰:外境色、声、香、味、触的微尘,与眼根、耳根、鼻根等的微尘接触时,二者有没有融为一体?如果没有,而只是少部分微尘相遇,那怎么能称之为二者接触呢?比如说在合掌时,两只手接触的话,左手的微尘与右手的微尘应该一一碰上,只要一合掌,两只手就应粘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正因为两只手没有真正接触的缘故,所以随时都可以分开。再进一步分析,根与境要相遇也不可能,因为根尘与境尘不可能无间隔地接触对方。假如二者是有分微尘,根尘与境尘各占自位,就像两个馒头放在一起,这个馒头不可能占那个馒头的位置一样,根尘与境尘不能相互进入对方;假如二者是无分微尘,则无法避免须弥山变成一个微尘的过失,所以,不论有分微尘还是无分微尘,根尘与境尘都不能互入。既然不能互入,二者就无法会合,无法会合也就没有办法相遇,这样一来,根境相触的因不存在,又怎么产生感受的果呢?

有些人又说:“无分微尘应该可以互相接触。有分微尘不可能接触,因为微尘既有方分,一端接触,另一端必然无法接触,故不叫真正的相遇。因此,若承认有接触,则应是无分微尘的接触。”作者驳斥道:互相接触的无分微尘,绝对不可能有,因为所谓的无分微尘不存在,说它接不接触就更不合理了。至此,圆满“破根境相遇”。

然后学习“破与识相遇”,刚才讲了五根与五境不能相遇,因为根是极微,境也是极微,依上述观察方法,这两个极微不能接触,不能接触就不能相入,不能相入就不能生苦乐。现在对方又说:“五根是无法跟外境接触,但意识应该可以与境接触,而生苦乐之感。”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意识没有颜色形状,也没有眼耳鼻舌身,既然没有任何形体,那怎么与外境接触呢?如果说无形体也可以接触,则应成手能抓住虚空、拳头能打在石女儿脸上等,有极大的过失。对方分辩道:“意识不是单独跟外境接触,有些论典中说,根、外境、意识这三者聚合时,才可以产生快乐或痛苦的感受。”这个说法也不对,因为聚合无有实体。前面分析过“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如空无微尘”的道理,同理可推知,根境识三者的聚合也非自性成立,唯是因缘假合而已。承认是因缘,就不可能为实有,龙猛菩萨也说过:“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至此,圆满“破与识相遇”。

第 175 课继续学习“受之因触”的第三部分“摄义”,总结上述内容,如果感受的因——触 不存在,只是一种分别假立,就不可能产生真实的感受。那么由此所生的快乐、痛苦、无记之受怎会真实呢?既然一切感受皆无实,快乐就像梦中皇宫一样看似美妙,实则无存,那么为了寻找快乐而天天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 前面通过抉择人无我或者身体不存在,从而彻底明白受者不存在。既然感受者不存在,那依之而产生苦乐感受,绝对也不可能有。我们一旦彻见了既无有感受者,也不存在感受本身,那么由受而生的对人事物之贪爱怎会不息灭呢?至此,圆满“受之因触”。

然后学习“受念住”第三部分“受之对境”,有些人可能怀疑:“感受的本体若不存在,见闻觉知岂不是全都不成立了?”这种过失不会有。胜义中虽不成立感受者及感受的苦乐,但在二取未灭的世俗当中,如梦如幻的现相是存在的,眼睛可以见到白、红、蓝等五彩缤纷的外境,身体可以有粗糙、细柔、寒冷、酷热的感受,耳朵可以听到声音,鼻子可以嗅到香气,嘴巴可以品尝味道。然而这些感受并非实有,也不是无法遮破、经得起观察的自性成立,它就像水泡或阳焰一样,虽然有种种显现,但是一经观察,全部都会息灭的。至此,圆满“受之对境”。

最后学习第四部分“执著不成立”,下面从有境——能受之心上来分析,有些人认为:“幻化般的外境是不存在的,但感受它的心识应该存在。”这种说法也不合理。通过三时来观察,有境心识的本体不可能存在。具体而言,我们可分析心与受是同时存在,还是非同时存在?(一)如果说二者同时并存,则心与受之间互不观待,就像牛的两只角一样,一者不需要依赖另一者,它们就不会有任何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很快乐的话,这是用心来了知的,快乐和了知它的心互相观待,除了心以外,快乐不可能像镜子外的物体一样单独存在。(二)如果说二者非同时存在,那也不合理。受若于心之前产生,快乐灭尽后,心才能感受到它,可是受已灭亡,与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心又如何去领受呢?受若于心之后产生,那未来的受还没有产生,怎么用现在的心去了知呢?若承许没有产生还可了知,那空中鲜花也可以用眼睛欣赏了。再从感受自身而言,受不可能自己领受自己,前面破自证时,已讲过这个道理,实有物不可能自己对自己起作用。那么,除了感受自身之外,是否有其他法来领知它呢?这也不合理,如果受还需要他法来领知,那他法还需要另一个法来领知……如此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以上我们不惜笔墨分析了很多道理,最后完全明白了,在实相中受者不存在,既然受者不存在,与之观待的感受也就不可能单独而存。既然“我”根本找不到,执著“我”完全是一种迷乱,那恐怖、镇压、饥寒交迫、害怕强盗等痛苦又怎么会损害“我”呢? 至此,圆满“深入法无我”的第二大部分“受念住”。

第 176 课开始学习第三大部分“心念住”,分二:一、意识不成立;二、五根识不成立。

一、意识不成立:首先,心不住于眼耳鼻舌身五根上。那么,心是不是住于外境上呢?眼睛看见的色法或耳朵听见的声音,这些五境上是否存在心呢?也没有。再分析,外境与根中间是否存在心呢?比如说,我前面有一根柱子,我的眼根跟柱子中间有没有心呢?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心是不是在身体里面呢?身体里面没有心,那么身体的外面,比如手、脚、骨头、肌肉等上去寻找,所谓的心也不存在。
既然身体里外都没有心,除此之外的他处,如衣服里、缸子里、钱包里有没有心呢?也不可能有。这样通过分析以后,有智慧的人就会慢慢了解,正如《宝积经》所云:“心于内无有,于外亦无,二者亦无有且不可得。”所谓的心,在里面也没有,外面也没有,内外二者的中间也没有,完全是了不可得,就像《金刚经》中讲的那样:“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这种不可得,并不是存在却得不到,而是通过观察真正认识到:其本体原来不存在。

再从心识本身来观察:心识并不是身体,因为身体是无情法,如果心识即身,它也变成无情法了,这一点谁也不敢承认;心识也不是身外的实有法,因为这不离前面所破斥的“与分支不相联的身体存在”等等;心与身体又不是像牛奶和水一样混在一起,否则在身体上稍微切一块,这块也应该有心识了,比如你的手指切断了,那个断指也应该有感受,但这是绝对不成立的;除此以外,像外道和个别内道所许,离开身体的心识以另一种方式单独存在,这也是不可能的。正因为如此,一切有情 的自性本来即是涅槃。

二、五根识不成立:此处通过三时来观察五根识也不存在。众生的心识要么是意识、要么是五根识,意识不存在的道理,前面已经剖析过,那么五根识是否存在呢?对方认为:“眼睛明明能看到色法,耳朵明明能听到声音,如果不承认这些的话,见闻觉知岂不是全部泯灭了?”怎么不成立呢?下面通过三时来观察:

如果认为根识存在,请问,根识与所缘境是同时产生,还是非同时产生?假如说非同时,那若根识先产生、所缘境后产生,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根识不可能离开所缘境而独立存在。

第二种情况,若认为根识与所缘境同时产生,正在看色法时,眼识同时生起,这也是错误的观点。若如此,根识与所缘境就不存在因果关系了,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依靠所缘境而产生根识便不成立。根识不需要所缘境也可产生的话,世俗中的规律就被打乱了。

第三种情况,若许根识后产生、所缘境前产生,如经部宗分析对境时认为,根与境先存在,然后再产生识,这也是未经观察的说法。实际上,所缘境前一刹那就灭了,后一刹那依此灭法而生根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至此,圆满“心念住”。

最后学习“四念住”的最后一部分“法念住”,分二:一、诸法成立无生之理;二、遣除于彼之争论。首先学习“诸法成立无生之理”,上面通过对身体、感受、心识的抉择,我们应该知道,不管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内在的心法还是外在的色法,整个世界上绝对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法产生,这就是万法的真相,《诸法无生经》也有很多这方面的教言。如果知道了无生 的道理,那么无住、无灭就很容易明白,因此,在有关的经典和论典中,抉择诸法无生的窍诀比较多,我们一定要先通达万法无生。

经过第170——176课的学习,“四念住”中的“身念住”、“受念住”和“心念住”均已经圆满。其中,“身念住”中我们了知身体本身是不存在的,只是我们分别执著出来的所谓的“身”,如颂词:“众缘聚合时,见石状似人,如是于手等,亦见实有身。”;同样,“受念住”中本体也是空性的,通过分析“受”的本体、因、果、受者四个方面,最终决定也是分别执著的结果,如颂词:“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心念住”通过抉择“五根识”和第六“意识”不可得,六识每一个都不存在,则六识积聚的所谓的“心”也就荡然无存了。前面通过细致入微的分析,首先观察我们最执著的“身体”不存在,其次观察所执著的“感受”也不存在,乃至我们能执著的“心”都不存在了,最后将所执著的“身”和“受”以及能执著的“心”汇总到一起,来抉择一切世出世间的“法”也是不存在的。我们先从理论通达“二无我”的法义,再通过座上座下不断的串习,最终将从根本上断除实有的执著,证悟空性智慧。如颂词:“若久习空性,必断实有习,由修无所有,空性亦断除”。

另外,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智慧品的学修已经过半,其中的核心内容“抉择对境无我”也马上就要结束,对于佛法最精华的部分,我们可以自己反观一下闻思的怎么样、学修有什么效果,是不是对治了我们很多的烦恼。法王如意宝在《大圆满之路》中说过:“我们在这个世间遭受着各式各样的痛苦,修持众多法门也没有什么感应,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的烦恼分别念猛厉强烈。”也就是说,我们学修没有什么感应,最主要的不是“法”的问题,还是自己有烦恼过于深重,盲目的追求大法、高法或急于求成,或者没有找到适合的次第学修方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没有按照上师在《离幸福很近》讲的~依止上师,发菩提心,次第闻思修行。第一条,依止上师,真的能把上师当做唯一的依怙而不被其他因缘所转;发菩提心,真的通达入行论而依教奉行吗?次第闻思修,我们是否了知凡夫到成佛的一切次第和其中的关要以及实修窍诀等等,大家可以对照一下参考《对“菩提佛学院”现有课程次第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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