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讲记》摘要第88课——下士道业因果黑业果邪见十业道轻重
午三、意业分三:一、贪欲 二、嗔恚 三、邪见
未三、邪见分三:一、略说 二、何为邪见 三、邪见之究竟
申一、略说
《止观》说:“作决定解,名之为见。”邪见即颠倒见,广义来说,对于不正确的道理作决定解,都是邪见。《大智度论》说:“见有二种,一者常,二者断。常见者,见五众(五蕴)常心忍乐;断见者,见五众灭心忍乐。一切众生多堕此二见中。复有二种见,有见、无见。”
申二、何为邪见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
邪见之事,是真实有的意义。譬如:三宝、净土、佛菩萨、阿罗汉、六道轮回、三世业果等,是实有之义。十不善业中的邪见,决定是专指断见,因为是对有的善和不善业观为无的缘故。如《俱舍论》中说:“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邪见的意乐分三:想,是对所诽谤的意义执为真实。烦恼,是三毒任何一种。等起,即乐意诽谤的欲。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
邪见的加行,是对所思所想策发诽谤加行。其中又有四种,即: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
【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
诽谤因,就是认为不存在善行、恶行等,对于因上真实有善恶业诽谤为无有。譬如,心里想:根本没有布施这种善行,不可能有菩萨行,婚外恋并非恶行等等。
【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诽谤果,就是认为不存在善行或恶行的异熟果,对善恶业实有苦乐果报诽谤为无有。譬如,心想:杀鸡宰鸭不会堕恶趣,念佛不可能往生极乐世界等。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1〕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
诽谤作用有三种情况:诽谤殖种、持种作用,即认为无父无母;诽谤往来作用,即认为没有前生后世,有情并非从前世转到今生,也没有从今生去往后世;诽谤受生作用,即认为不存在中有众生等。
【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诽谤真实存在的事,即认为不存在阿罗汉、三宝、净土等。
申三、邪见之究竟分三:一、真实 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三、断疑
酉一、真实
【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邪见究竟,是指决定诽谤。
“诽谤决定”,即对实有义诽谤为非有,起了决定的执著。譬如:古印度顺世外道的足目仙人为了安立无后世,而写了有关否认后世的十万偈颂,即是邪见究竟。
酉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
邪见也是由五相而圆满,即邪见圆满应具足五心:
【一、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
第一,有愚昧心,因为不如实了知所知的缘故。
【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
第二,有猛利心,因为乐意作恶的缘故。
【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
第三,有越流行心,因为对诸法不如理分别推求的缘故。
“流转”可分善流流转和不善流流转两种。善流流转是指诸善行,不善流流转是指不善行。此处将不善流流转称为“越流行心”,因为对诸法不如理观察,是违越善法流转,所以是越流行心。
【四、有失坏心,谓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
第四,有失坏心,因为诽谤无布施、无供养、无火供等,诽谤没有一切妙行等的缘故。
“妙行等”:“等”字包括实有因、实有果、实有作用、实有事。譬如,诽谤无邪淫等恶业、无圣者果位等。
【五、有覆蔽心,谓由邪见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故。】
第五,有覆蔽心,是指由于被邪见烦恼所覆蔽的缘故,而不觉羞耻,不了知邪见的过患以及应从邪见中出离。
此五若缺,则不圆满。】
以上五种心随缺一种,就不是邪见圆满。
酉三、断疑
【虽其邪见复有所余,然惟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为一切邪见之中极重者故。】
有人怀疑:一切颠倒见都称为邪见,为什么世尊在业道之中,只说到以上这些名为邪见呢?
虽然邪见还有其它种类,而此处只说这四种(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名为邪见,原因是:这四种邪见在一切邪见之中最为严重。为什么是最严重呢?因为依止它能断一切善根,如《俱舍论》中说:“唯以邪见断善根。”而且,这种邪见最随顺恶业,怀有此见就会对诸恶随意放纵而行。因此,是一切邪见中最严重者。
子二、引发一切善乐所有根本深忍信中分四:一、思总业果 二、思别业果 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四、深信业果之总结
丑一、思总业果分二:一、正明思总之理 二、分别思惟
寅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卯二、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 二、白业果 三、业余差别
辰一、显示黑业果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 二、轻重差别 三、此等之果
巳一、正显示黑业道分四:一、身业 二、语业 三、意业 四、摄义
午四、摄义分四:一、略说 二、十黑业之根源 三、能究竟之差别 四、业与业道之差别
未一、略说
以上对恶业略说了十种黑业。其中,身语七种恶业,除了邪淫之外,自作和教他作都可以成为究竟业道,唯独邪淫必须自作才能究竟,教他作不会成立究竟业道,理由是:教他作邪淫,自己不会觉受欲乐。杀生等其余六种身口黑业,如果是自作,而在究竟之前死去,不会圆满业道。
未二、十黑业之根源
十黑业生起的根源,同样都是三毒烦恼。
以上说明一切黑业都是以三毒而发起。菩萨出于利他之心而显现身语的恶口等业,并非三毒所摄,因此不属于黑业。以此作为根据,菩萨戒之中有对身语七支的开许。譬如:大德上师在显现上会呵斥弟子,或者父母为了教育孩子而示现威猛相,使他舍弃恶行,这些都没有罪过。
十黑业中的身语七业,首先是有造恶的意乐,由意乐引起,便会在身语上反映出一种态度和行为,但是对三种意业来说,不会在行为上出现动作、语言等。那么,意业的意乐和加行应当如何理解呢?譬如,起贪欲时,最初想:这些财产价值很昂贵,我应当获得。这可以说是意乐。而再再住著、持续这种念头,则属于心中贪欲业道的加行。这样解释是否合理,需要观察。
未三、能究竟之差别
【其中:杀生、粗语、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与而取、邪行、贪欲,由三毒起,惟贪究竟;妄言、离间及诸绮语,发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见由其三毒发起,惟痴究竟。】
十恶业中:杀生、粗恶语、嗔恚,最初是由贪嗔痴引起,最终由嗔心圆满;不与取、邪淫、贪欲,最初由贪嗔痴引起,最终由贪心圆满;妄语、离间语、绮语,最初由三毒引起,最终由三毒圆满;邪见由三毒引起,最终由痴心究竟。《俱舍论》说:“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未四、业与业道之差别
【此等之中,思惟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按照小乘《俱舍论》的观点:“思”是业,而不是业道;身语七支——杀生乃至绮语,是业也是业道;贪、嗔、邪见,是业道而不是业。《俱舍论》说:“意三唯一乃是道,身语七种亦为业。”
造业之道,称为业道。之所以把等起思称为业,是因为以它转的缘故而转,以它行的缘故而行,如它的势力而造作。为什么思不是业道呢?因为等起思不可能托前一刹那的思为境而转,以前一刹那已灭的缘故;也不可能托同时之思为境而转,以同一刹那不能有同类的两个心所同时生起的缘故。
巳二、轻重差别分二:一、十业道轻重 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一、十业道轻重;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以上显示了黑业道,下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业有事、意乐、加行、究竟四相,因而业的轻重也是在事、意乐、加行等方面显示差别。换句话说,业是由各方面因缘所形成,业的轻重也由这些因素来决定。
【初中有五。】
十业道的轻重可由五方面决定,即:由意乐故,由加行故,由无治故,由邪执故,由事故。以下以杀生重者为例,其它九种黑业依此类推。
午一、十业道轻重分四:一、杀业之轻重 二、其余九业之轻重 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 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未一、杀业之轻重分二:一、杀业之重者 二、杀业之轻者
申一、杀业之重者分五:一、由意乐故重 二、由加行故重 三、由无治故重 四、由邪执故重 五、由事故重
酉一、由意乐故重
【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谓猛利三毒所作。】
由于意乐的因素导致杀业严重者,就是由猛利贪欲意乐所作,由猛利嗔恚意乐所作,由猛利愚痴意乐所作。
酉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于加行的因素导致杀业严重者,可以分多种情况:
【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
第一种情况,是对于已作杀生、正作杀生或者将作杀生,内心踊跃,心中生起欢喜。如果行善时具有欢喜心、具有踊跃心,善业就会加倍增长。同样,造恶时具有欢喜心、具有踊跃心,也会使黑业异常严重。
【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
第二,是自己作或劝他人作时,对所作的杀业口中称扬赞叹,见到造杀业的同行者,心中便欢喜兴奋。譬如:有屠夫不但自己杀生,而且开屠宰场教他人杀生,平时见到同行就赞叹称扬,这些都是严重杀业。
【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
第三,是经过长期蕴酿思量、蓄积怨恨心之后,才发起杀业,而且是不间断连续地行杀,或者是以深重意乐行杀,都属于严重杀业。
【或于一时顿杀多生。】
第四,是从量上来说,即一时之中顿时杀害众多生命。譬如:以核武器瞬间造成大面积杀伤,或在屠宰场中,使用现代化机械设备,一按电钮便屠杀上百只猪牛,这些都是属于一时顿杀多生导致杀业严重。
【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
第五,是杀的方式很残忍,使生命遭受剧烈痛苦而做杀害。
【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
第六,使被杀者心中恐怖,无所依投,就像这样先对被杀者做种种不应做之后,才进行杀害。
【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第七,由于所杀的对象是痛苦深重的对境,而导致杀业深重。譬如:被杀者孤苦贫穷、无依无靠或悲泣、乞求等等,在对方处于痛苦的状态时,对他进行杀害,也是严重的杀业。
以上所说,都是由于加行的缘故导致杀业严重。
酉三、由无治故重
【由无治故重者。】
“无治”,就是未生起业的对治。譬如:对罪业未以四种对治力对治,或对善业未生起嗔心、邪见等违品。此处所说,是指由于不具杀业的对治力,而导致杀业极为深重。譬如:生病时,若不对治病因,病情将会严重。
此处“由无治故杀生业重”讲了五种情况:
【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
第一,就是每天甚至不能以极少的半小时或十分钟受持一条学处、修一善法,而相续不断地造恶。一天当中,从早起到晚上入梦之间都在造恶,连梦中都是充满恶业的景象,因此恶业增长极大。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
第二,从不能受持斋戒方面来说,即不能在半个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斋戒。《普贤上师言教》中记载:有一位屠夫白天杀生,夜晚受持斋戒。由于因地黑白业夹杂,后来感入鬼道时,白日受苦,夜晚享乐。这就是凭借着一分善业,而使业报相对减轻。如果连一点斋戒都不受持,毫无对治,恶业就会极为深重。现代人因为没有因果正见,导致全民全日制造恶,即使一日之中一分斋戒都不受持。
【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
第三,就是在每天各种时辰中,不能布施修福或者不能在身语上做一些问讯、礼拜、迎送、合掌等恭敬的善业,以致黑业极为深重。今天,是礼法沦丧的时代,我们可以看到在高级人类社会中,所谓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供养等善规正在逐步消失。
【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
第四,又无法时时获得猛利增上惭愧,对所作的恶业生起惭愧反悔之心。
【又不能证世间离欲〔2〕或法现观〔3〕。】
第五,不能证得世间离欲、压制粗大烦恼,或不能证得出世间四谛十六行相现观、断除烦恼,不具足此等罪业的对治。
由于以上种种对治不具足,导致杀业严重,即:一方面猛利造业,一方面又毫无对治力,因此恶业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没有任何灭火对治的情况下,只会越烧越旺。
酉四、由邪执故重
【由邪执故重者。】
由于对邪见执著不舍,而导致杀业严重。今天,这种情况非常明显,人们执著邪见为正法,所以随着邪见肆意放纵三门造恶。
对“由于邪执的缘故杀生业重”,此处例举两种情况说明。
【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
第一种情况:如古印度的外道(现在也有)认为,以杀羊等祭祀能获福德或者能得升天,由于将黑业执为正法,故而肆无忌惮地杀戮。或者依止邪恶的言论而认为,某种种族下劣,必须将其消灭以保证人类种族的优质。一旦被灌输而形成这种邪见之后,人们就会完全被邪见蒙蔽、受邪见驱使,而大肆屠杀其他民族,内心很难有惭愧反悔之心。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
第二种情况:如许多入邪派者认为:鸡鸭鱼等旁生,是造世主化现给人类的食物。或者无宗派者认为:旁生天生就是供人食用的,杀鸡、杀羊理所当然,哪里会有罪业?大多数执断见的现代公民都有这种邪执。
【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诸如此类,都是依于邪见而行杀害,所以是严重杀业。
酉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4〕,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由于对境的因素导致杀业严重,即相对于体形小的旁生,杀害大身旁生业重;相对于恶趣旁生,杀人或杀成人相者(胎儿)业重;相对于一般关系,杀父母、兄弟、上师、委信业重;相对于凡夫,杀小乘有学道圣者,杀大乘菩萨、阿罗汉、独觉业重;或者如来法尔不可杀害,却对如来有杀害心,以恶心出佛身血,杀业极为严重,故属五无间罪之一。
申二、杀业之轻者
以下显示轻微杀生:
【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与以上意乐、加行、无治、邪执、事等五方面的因素相反,就是轻微杀生,即:意乐轻——不是以猛利三毒意乐所作;加行轻——不具有踊跃心、不作称扬赞叹、不令受剧苦等;有对治——能以四力忏悔、修集福业、证得世间离欲等;无邪执——不执杀生为正法等;对境轻——杀害小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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