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讲记》摘要第93课——下士道业因果白业果业余差别

作者:大树 分类: 广论专区 发布于:2024-1-10 11:29 ė268次浏览 60条评论

子二、引发一切善乐所有根本深忍信中分四:一、思总业果  二、思别业果  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四、深信业果之总结

丑一、思总业果分二:一、正明思总之理  二、分别思惟

寅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卯二、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  二、白业果  三、业余差别

辰二、白业果分二:一、白业  二、果

【思惟白业果分二:一、白业;二、果。】

巳一、白业分三:一、略说  二、广说  三、殊胜十善业

午一、略说

【今初。《本地分》说:于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起过患欲解,起胜善心,若于彼起静息方便,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身业。语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别者,谓云语业及云意业。】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说:对于杀生、不与取、欲邪行生起过患欲解,生起殊胜善心,对这些黑业发起静息方便以及静息究竟。在这个过程中的所有身业,就是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的白业。

午二、广说

【事及意乐、加行、究竟,如应配合。例如:远离杀生业道,事者,谓他有情;意乐者,谓见过患,起远离欲;加行者,谓起诸行静息杀害;究竟者,谓正静息圆满身业。以此道理,余亦应知。】

白业的事、意乐、加行、究竟,应当一一配合而了知。例如:远离杀生业道中,事,是其他具有生命的有情;意乐,是因为见到杀生过患而发起远离杀生的善心;加行,是发起种种止息杀害的行为,也就是受不杀生律仪之后,恐怕杀生的习气发动,而时时防护杀生的内因外缘;究竟,是圆满止息杀生。对其余九种白业也应当依此理类推而了知。

总而言之,先要了知黑业的过患,然后发誓、受持不造这些黑业的清净律仪,也就是应当具有“见过患、发誓不造、励力守护”这三个内涵,才是白业。自己可以在心中观想:永远不杀生或者某时某地不杀生,或者不杀某种众生等。其它九种也照着这样观想,这就成为白业。如果能在上师、三宝等所依前发誓,功德特别大。这个立誓相当重要,如果能立誓尽形寿不造,进而立大誓尽未来际不造,功德更是无量无边。如果暂时做不到永远远离,也可以发愿在某些特定时期不造。比如:发愿一年之中的一月或者四月不杀生,一月之中的十五或三十日不杀生等,也有很大功德。

午三、殊胜十善业

十种殊胜善业,就是不但远离十种黑业,而且行持对治黑业的十种善法。分别来说,即:不仅断杀,而且爱护生命;不仅断不与取,而且行持布施;不仅断欲邪行,而且护持戒律;不仅断妄语,而且说诚实语;不仅断离间语,而且化解怨恨;不仅断粗恶语,而且说悦耳语;不仅断绮语,而且精进念诵;不仅断贪欲心,而且修持舍心;不仅断嗔恚心,而且修饶益心;不仅断邪见,而且依止正见。

十种殊胜白业的事、意乐、加行、究竟,分别来说,譬如,爱护生命:事,是其他具命有情;意乐,是因见功德而发起善法欲(了知护生的功德之后,发起爱护生命的强烈愿望,发誓尽形寿或尽未来际爱护众生等);加行,是发起诸行而行持护生(开始以身口意做种种爱护有情的行为);究竟,是行持圆满。对其它九种白业可以一一类推而了知。如果内心能真正立下誓愿,一一行持,则功德极大。

巳二、果分二:一、三果  二、成就殊胜之理

午一、三果

【果中有三:异熟者,谓由软、中、上品善业,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

白业的异熟果,就是由下品善业而感生人中,由中品善业而感生欲界天,由上品善业而感生色界和无色界天。

【诸等流果及增上果,违于不善,如理应知。】

善业的造作等流果、领受等流果以及增上果等,和不善业的果报相反,应当如理了知。

午二、成就殊胜之理

如果想要成就三乘功德,十善业的基础必不可少,对于总的道来说,十善业是很重要的所修。

【《十地经》说:以此十种,怖畏生死,离诸悲心,由随顺他言教修习,办声闻果。】

《十地经》说:由于以上品十善业道为基础,而且对生死轮回怖畏的缘故、缺少大悲的缘故、随他言教修习人无我、四谛十六行相的缘故,而成办声闻乘果位。

【又诸无悲,不依止他,欲自觉悟,善修缘起,办独胜果。】

第二种情况:由于以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为基础,大悲方便不具足的缘故、最后生不依止他人而欲求自觉的缘故、能善修习十二缘起的缘故,而成办独觉果位。

【若心广大,具足悲心,善权方便,广发宏愿,终不弃舍一切有情,于极广大诸佛智慧缘虑修习,成办菩萨一切诸地波罗蜜多。由善修习此一切种,则能成办一切佛法。】

第三种情况:由于以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为基础,心量广大的缘故、具足大悲的缘故、以善巧方便所摄的缘故、广发大愿的缘故、不舍有情的缘故、缘诸佛广大智慧而修习的缘故,而成办菩萨一切诸地波罗蜜多的功德。对以上一切种类的大乘法全部修习究竟,便能成办一切佛功德法。以上智、悲、愿、方便等,说明不是世间人天乘、不是声闻缘觉乘。

【如是二聚十种业道及彼诸果,凡余教典未明说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摄抉择分》意趣而说。】

以上善恶两类的十种业道以及它们各自相应的三种果,凡是其它教典中没有明确宣说的,一切都是按照《瑜伽师地论》中的《本地分》、《摄抉择分》之意趣而宣说。

子二、引发一切善乐所有根本深忍信中分四:一、思总业果  二、思别业果  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四、深信业果之总结

丑一、思总业果分二:一、正明思总之理  二、分别思惟

寅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卯二、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  二、白业果  三、业余差别

辰三、业余差别分三:一、引满业差别  二、定不定受业  三、何果先熟之理

巳一、引满业差别分四:一、善恶趣之引满业  二、引满四句  三、引满之相  四、引满二业能引几生

午一、善恶趣之引满业

【第三,显示业余差别中,引满差别者。】

业以引满可以分为四种:引善趣业、引恶趣业、满善趣业、满恶趣业。

首先宣说引善趣业和引恶趣业:

【引乐趣业是诸善法,引恶趣业是诸不善。】

能引善趣之业决定是善法,能引恶趣之业决定是不善法,不会有以不善法引善趣、以善法引恶趣的情况。

满善趣业和满恶趣业又如何呢?

【诸能满者,则无决定:于乐趣中,亦有断支,关节残根,颜貌丑陋,短寿多疾,匮乏财等,是不善作;于诸旁生及饿鬼中,亦有富乐极圆满者,是善所作。】

能满之业则不决定,感生善恶趣之后,能圆满的业有善业也有恶业。譬如:善趣人天之中,也有肢体、关节残缺,眼耳等根残缺以及容貌丑陋、短命、多病、贫乏等,这些是以不善业所圆满。在旁生、饿鬼道中,也有富乐极圆满的果报,譬如:旁生中,帝释天乘骑的大象福报很大,人间富人所养的猫狗等宠物,吃穿受用超过常人,这些恶道中的安乐受用唯一是以善业所圆满。

总之,善恶趣的总业报,分别决定是由善恶业所牵引,善恶趣的别业报中,凡是乐报决定是由善业所圆满,凡是苦报决定是由不善业所圆满。综合起来,就是总别乐苦别别由善恶业所感,报应丝毫不爽。

午二、引满四句

【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谓于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满善所圆满及由不善圆满二类;于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满不善圆满及由善法圆满二类。】

由于因上有引善满善、引善满不善、引不善满善、引不善满不善等差别,所以,果上也有四句:在以能引善业所引的善趣异熟总报之中,有由能满善业所圆满的乐报,也有由能满不善业所圆满的苦报;在能引不善业所引的恶趣异熟总报之中,有由能满不善业所圆满的苦报,也有由能满善业所圆满的乐报。

略说为四句:总报乐别报乐,总报乐别报苦,总报苦别报乐,总报苦别报苦。

午三、引满之相

【《集论》云:“应知善不善业,是能牵引及能圆满。于善恶趣受生之业,能牵引者,谓能引异熟;能圆满者,谓既生已,能令领纳爱与非爱。”】

《阿毗达磨杂集论》中说:“应当了知,善业和恶业是能牵引和能圆满。在善恶趣中受生的业,能牵引业,是指能引善恶趣有漏异熟的业;能圆满业,是指结生之后,能在此五蕴身上领受爱与非爱果报的业。”

午四、引满二业能引几生分二:一、依《俱舍》说  二、依《集论》说

未一、依《俱舍》说

【《俱舍论》云:“由一引一生,能满则众多。”谓由一业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众多共引一生。诸能满中,则有众多。】

按《俱舍论》的观点,以能引而言,由一业只能引一生,不能由一业引多生,也不能由多业共引一生。换言之,一业引一生、一业引多生、多业引一生、多业引多生四种之中,只承许一业引一生。以能满而言,则由多业能圆满。比如:转为人身,人身受报的差别是由多种业而圆满,如相好是以安忍业圆满,富裕是以布施业圆满,短命是以杀生业圆满,短舌是以妄语业所感,谄诳是以邪见业所感等。

《俱舍论颂疏》中宣说了一个比喻:譬如,画家先以一种色描绘出形状,再填各种色彩。一色绘形,比喻引业是一种;后填多色,比喻满业是多种。

未二、依《集论》说

【《集论》则说:颇有诸业,惟由一业牵引一生;又有诸业,惟由一业牵引多生;颇有诸业,由众多业牵引一生;亦有诸业,由众多业牵引多生。】

对于能引,《集论》的观点不同,《集论》说有四种方式:

一、一引一:有些业,唯一由一业牵引一生。

二、一引多:有些业,唯一由一业牵引多生。

三、多引一:有些业,由多业牵引一生。

四、多引多:也有业,由多业牵引多生。

【《释》中说云:“有由一刹那业,惟能长养一世异熟种子;及由彼业而能长养多世异熟种子;有由多刹那业,惟能数数长养一世种子;及由众多互相观待,而能数数长养展转多生种子。”】

《集论释》当中说:“有由一刹那业只能长养一世异熟的种子(一业引一生);也有由一刹那业能长养多世异熟的种子(一业引多生);有由多刹那业只能数数长养一世异熟的种子(多业引一生,有些业的力量微弱,须数数长养一个异熟身的种子,才能引一生);也有由众多业互相积聚之后,能数数长养展转多世异熟的种子(多业引多生)。”

以譬喻对应四种情况:一、十人供养十处的僧人,每人供养一处;二、有人财力雄厚,可以一人供养所有十处;三、十人的财力都不够,只能十人合作共同供养一处;四、十人合作,可以共同供养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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