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解说》摘要第61课建立离实一破实一之识破有相经部宗破相识等量

作者:大树 分类: 中观专区 发布于:2024-6-25 11:43 ė89次浏览 60条评论

【子二(破实一之识)分二: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有部宗、经部宗等)所许的实一之识;二、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唯识宗为主)所许的实一之识。】

【丑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分二:一、破不共各自观点;二、以说共同实一之识不容有而结尾。】

【寅一(破不共各自观点)分二: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二、破外道之观点。】

【卯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分二:一、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二、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

【辰二(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分三:一、破异相一识之观点;二、破相识各一之观点;三、破相识等量之观点。】

【巳二(破相识各一之观点)分二:一、说此观点;二、破此观点。】

【午二(破此观点)分二:一、破意义;二、破比喻。】

【未二(破比喻)分二:一、安立因;二、建立彼之遍。】

【申二(建立彼之遍)分二:一、说明见忆对境相违;二、故说明若是结合则不应明现。】

由于旋火轮是错乱的无分别识所见,并不是以分别念见到的,因此对方以旋火轮作为比喻说明次第缘取的花花绿绿等各种颜色可以同时现见,是非常不合理的。

从广义角度讲,凡是五根识和意识的现量对境都可以称为见到,“忆”则是一种分别念;从狭义角度,“忆”只是对曾经发生的人事物进行回味。此处首先说明无分别念“见”和分别念“忆”的对境完全相违。第二个问题,任何一个对境,如果需要依靠分别念前后结合起来执著,就必定不是现量见到。下面分别从这两方面进行阐述。

【酉一、说明见忆对境相违】

【如是结诸际,由忆念为之,非取过去境,故非依现见。】

上一个颂词已经阐述过,所谓的旋火轮只是一种虚妄的幻相,属于相似现量。像你宗所说的将前后刹那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的旋火轮,必定是由忆念进行结合的。因为眼睛见色法、耳朵听声音等都是取当下的对境,而不是取过去对境的缘故,所以不可能由现量作为衔接。

对此有人提出疑问:无分别现量的对境与分别念的对境,这两种缘取方式是否相违呢?

毫无疑问,肯定是相违的。一般来说,凡夫人观现世量的对境必定是现在,如果是过去的对境,肯定属于回忆的范畴,是一种分别念。

此处已经讲了分别念和无分别念的差别,由此可以间接说明,旋火轮的显现实际上是一种无分别念的错乱所现见,根本不可能由分别念的忆念将火烬的前后刹那进行连接,完全是一种现量的对境。

【酉二、故说明若是结合则不应明现】

【成彼对境者,已灭故非明,为此显现轮,不应成明现。】

《量理宝藏论》中说:“识境互相无错乱。”真实现量必定是无分别、无错乱的,而旋火轮在眼前显现时,不应该称为真实现量,只是一种相似现量,所以不能叫做明现。真正明现的对境,外境上如何显现,有境也会如实地缘取,它是自相存在的法。火烬接连不断形成的圆圈,根本不存在一种自相,因此不能称其为明现。

由此可知,除了错乱的相似显现以外,真实现量中根本不存在一个旋火轮。如果现量中不存在,所谓的旋火轮作为比喻必定是不正确的。如此一来,虽然次第缘取却可以同时现见的观点已经完全遮破,相识各一的观点自然无有立足之地了。

对于这种观点,《释量论大疏》当中作了广泛的遮破,藏传佛教几乎没有持相识各一这种观点的。但异相一识这种观点,在因明前派和格鲁派的个别高僧大德当中还是比较普遍的,《释量论》中也未对此观点作广泛遮破。

此处说,以针穿透一百片重叠的青莲花瓣时,缘取它的识肯定是次第性的,而旋火轮的现象虽然也有一种次第性,但依靠错乱的相似现量认为是在同一时间中见到。实际上,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讲,所谓的速度无论再快也会有一种次第,不可能同时显现。

这样的一种次第,不论通过比量还是现量,人们都是很容易观察到。而你等宗派说虽然有次第却可以在同一时间中见到,这样的比喻,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很难找到。假设真的能够找到,我们倒也可以心甘情愿地接受你宗观点……

【巳三(破相识等量之观点)分二:一、说此观点;二、破此观点。】

自宗麦彭仁波切的观点认为,名言中应该承认相识等量。那本论所遮破的是什么呢?相识等量在名言中虽然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根本无法成立,正是针对这一点才进行了相关的破斥。

【午一、说此观点】

【倘若如是许:现见画面时,尽其多种识,同一方式生。】

对方如是承许,现量见到五彩缤纷的画面时,外境中有多少行相,识也应该同样生起那么多的行相。

对于这一观点,下面运用离一多因的推理进行遮破。

承许“相识等量”的宗派这样主张:比如外境柱子上有蓝色和白色,以及与其成住同质的无常、所作等很多特点,那么,有境也会产生同等数目的眼识。

此处观点似乎与自宗承许无有差别,然而,他们承认一种实有的法。而且,因明前派认为,同类的外境可以产生很多,同类的识也可以如此产生。实际上,如此承许并不合理。

此处遮破的最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在胜义中如此承认当然不合理;二是同类的外境有很多,对方认为:白色、红色等不同类,而白色不论上、下、中间等存在多少部分,这些都属于同类,这种承许是不合理的。为什么说白色的众多部分不是同类呢?因为白色上面部分与下面部分的本体完全不同,东边部分与西边部分的本体也不相同,这怎么能说是同类呢?不应该承许为同类。

因此,对无分别来说,对境可以指点出自己本身所具有的一切特点的行相;而分别念取境时,通过遣除违品的方式执著对境的反体。这就是无执著和执著的取境方式。不论学因明、中观还是大圆满,这些道理都是相当重要的,全知无垢光尊者在讲《七宝藏》的时候,经常会引用因明、俱舍的教证,因为有关因明和俱舍方面的问题没有通达,即使修习大圆满也是很困难的。

因明前派如此认为的:白色、红色、黄色等属于不同类,但白色的上、中、下等众多部分都是同类的,而执著白色上面部分的识和执著下面部分的识可以在同一相续中生起,这样无有任何相违之处。

这是不合理的。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凡是同类的识就不会在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同时生起,否则就会出现多个相续的过失。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可以产生很多识,但是同类识绝不可能同时产生,这一观点已经再再讲述过了。

【午二(破此观点)分二:一、建立诸识具多相;二、宣说无分实一不可能。】

【未一、建立诸识具多相】

【若尔虽认清,白等一分相,上中边异故,能缘成种种。】

由于花布上的白色也分上、下、中间等很多不同的部分,缘它的识也应该是各种各样的,这些识都属于非同类识,因此可以产生。

像刚刚所讲的那样,花色中间的白色显现也可以分为上、下、中间等很多不同的部分,这些部分都是互为异体的,这一点必须承认。如果否认这一点,上面部分就成了下面部分,下面部分也变成了上面部分,这是很大的过失。如果认为上和下属于同类的话,东和西也应该是同一个方向了。所以,外境上的诸多不同部分都是不同类的,这样一来,缘它的识也就不可能一体存在,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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