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6 入行论第169-170课共修内容(圆满人无我)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7-7-31 23:12 ė1227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69课和第170课,继续学习第九品《智慧品》的内容。

智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生智慧之方法,即认识智慧之自性、深入对境无我和破除所断实执;二、以智慧所得之事,即平息世间八法和于未证悟空性者生悲心。

现在正在学习“生智慧之方法”,分三:一、认识智慧之自性;二、深入对境无我;三、破除所断实执。“认识智慧之自性”已经圆满,第 166 课开始学习第二大部分“深入对境无我”,分二:一、深入人无我;二、深入法无我。

首先学习“深入人无我”,无论是俱生我、遍计我,我若有少许存在,对外境的违缘生畏惧也是理所当然,但以人无我和法无我的智慧来剖析,所谓的我一丝一毫也不存在,那么生畏惧者到底是谁呢?

分三部分广说:一、分析蕴而总破;二、别破所许之我;三、遣除无我之争论。首先“分析蕴而总破”,先剖析“我所”不是我——头发不是我、指甲不是我、血肉不是我,从而得出结论:“我”不存在。《现观庄严论》中也说,萨迦耶见的所缘,即是我的指甲、我的身体、我的头发等我所,如果我所不是我,对我的执著会一并消除,就如同没有章,便不可能有印,二者是互相观待的。从字面上看,这几颂很好懂,幼儿园的孩子也会明白,但其中的重大意义,没有闻思修行过的人是不会了解的。所以在分析的过程中,希望道友们认真思维。 至此,圆满“深入人无我”的第一部分“分析蕴而总破”。

第 167 课开始学习第二部分“别破所许之我”,分二:一、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二、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第一部分又分二:一、宣说遮破;二、破遣过之答复。

首先是“宣说遮破”,中观师破曰:按汝宗所许,识是常有的神我,缘取声音的耳识常恒不变,那么不管是白天、晚上,抑或睡觉、听课、吃饭,一切时处、一切威仪中都应该听到声音了。对方解释说:“虽然耳识是常有,但存在外境的声音时,才能听到声音;不存在外境的声音时,也就听不到声音,因为声境不存在的缘故,所以耳识无法恒时闻声。”中观宗回辩:倘若没有所了知的声境,你们所谓的耳识依何而成立?如果说没有声境也存在缘取声音的耳识,那么树木、石头、花朵等也应成能了知声音的能知了。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所知对境不存在,缘取它的识就无有。
然后“破遣过之答复”分二:一、作答;二、破彼。对方回答:“没有声音的时候,执著声音的心识还是存在。因为它是常有的,声音不在近前,它可去认知色法,闻声与见色两个识其实是一体。就像一个人先提水,再生火,虽然做的是两件事情,但人的本体却是一个。”

“破彼”又分三:一、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二、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三、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

第一部分“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破曰:既然闻声之识是常有的,那它在认知色法时,为什么听不到声音呢?数论外道回答:“当时听不到声音是有原因的,因为声音不在附近之故。但识本身仍然存在,所以在出现色法时,它可以当即去缘取。”中观宗破曰:如果声音不在附近,则耳识也无法存在,因为二者互相观待,没有对境就不可能产生识。

第二部分“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中观宗继续驳斥:何况,你们说闻声之识是常有不变,那怎么会变成缘取色法的眼识呢?因为本体常有之法,不可能有任何变动。外道反驳说:“闻声之识为什么不能成为眼识呢?如同一个人,观待儿子是父亲,观待父亲是儿子,而其自性不变。”破曰:比喻不成立。一个人既是父亲又是儿子,这是不同观待而安立的假名。

第 168 课开始“破彼”的第三部分“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 分二:一、安立推理;二、遣除不成立。首先“安立推理”,一个识同时见色法也听声音,是绝对不成立的,不仅推理不成,现量也无法照见。

然后“遣除不成立”,又分二:一、真实遣除;二、遣除不定之理。首先“真实遣除”,数论外道说:“一个恒常不变的意识,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显现不同的形态,这是完全可以的。就像一个演员,上午穿白衣表演天人,下午穿黑衣扮演罗刹、凶魔,虽然形象不同,但本体是一个人。”中观宗驳斥:比喻不成立。未经观察时,上午的演员和下午的演员是一个相续,然而严格去分析,二者绝不是一个人。

然后“遣除不定之理”,外道解释说:“虽然演员上午和下午的行相不相同,前面的眼识和后面的耳识也不相同,但这只是表现不同而已,实际上自性是一体的。”中观宗分两方面破除:一、形象相违故自性一体不应理;二、别相虚妄故总相真实不应理。首先以“形象相违故自性一体不应理”,中观师以讥笑的语气说:这样的“一”真是稀有难得,从来未曾听说过。眼耳鼻这六种识明明不同,你却偏偏说它们是一体且常有。对方分辩道:“耳识、眼识、鼻识等不同的行相是虚妄的,并非真实,我们只承认意识(神我)一者,它犹如无垢的水晶球,虽然暂时有眼识、耳识、鼻识等显现,但其本体并无变化。”
中观师问:既然意识并不是虚假的六识,那唯一、实有的意识到底在哪里?除了这些识以外,难道能找到一个“我”吗?
对方又不知羞耻地说:“刚才一而再、再而三说了很多次了,这样的‘我’就是意识,反正说来说去,它的本体就是常有。眼识上、耳识上、鼻识上……都有一种意识的部分,它能周遍所有的识,因此,神我是常有的。”
破曰:若真如此,那众生都变成一体了。因为按照汝宗所许,有相同的所依就是一体,那所有的众生,不管是汉族人、藏族人、蒙古族人,每个众生都具有心识,他们也应该成一体了。此外,按数论外道的观点,神我有心,其他二十四谛皆无心(无情法),但二十五谛法有一个共同特点——实有,因此它们也应成为一体,没有必要安立二十五种所知了。

然后“别相虚妄故总相真实不应理”,这个推理是以总相和别相的差别来驳斥:眼识、耳识、鼻识、身识等是别相 ,你们若认为这些都是虚妄的,那作为总相的神我,又怎么能成立为实有呢?至此,圆满第三部分“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也圆满“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然后学习“别破所许之我”的第二部分“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分三:一、安立推理;二、破除周遍迷乱;三、摄义。首先“安立推理”,中观宗破斥:你们所许的无情实法,也不会是“我”。为什么呢?因为无心之故,就像瓶子、柱子、石头等一样。

然后“破除周遍迷乱”,对方辩驳道:“我”的本体上虽没有心识,但在享用对境时,心识是突然具足的。“我”和心的关系,就像海螺和海螺的白色、牦牛和牦牛的牛角一样,以和合的方式存在。“我”享用外境时,可与心识会合,使“我”具足心,由心识加持,“我”就可以感受苦乐了。
驳斥:这种说法太荒谬了。如果“我”具足心识,那“我”是无情法之说如何安立?再加上,“我”若是常有,如同虚空一样,即使有心识,对它又起什么作用呢?

最后“摄义”,“我”这样的无情法,是常有的,因而不能起任何作用,不起作用的话,那跟虚空有什么差别?你们把虚空当作“我”就可以了。至此,圆满“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第 169 课开始学习“深入人无我”的第三部分“遣除无我之争论”,分二:一、遣除业果不合理;二、遣除悲心不合理。

第一个争论,外道及有实宗认为:常有的我必须存在。只有常有的我真实存在,即生造业,下一辈子才会感果。若如中观宗所许,俱生我不成立,遍计我也不成立,那么业果就无法安立,一个人现在造业,将来业果又成熟在谁身上呢?下面作者分三方面回答:一、相同辩论;二、遮破辩答;三、遣除违教。

一、中观宗以同等理破斥:作者和受者是异体的,受果报时作者已灭,这个道理你们也承许。既然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争论它又有什么意义呢?

二、对方认为:“现世现报的顺现法受业,即生中造业,即生就能感果,因此造业者和受报者可以是一体的。”破曰:虽然是有现世现报,比如在殊胜对境(如僧众)前以强烈的意乐作供养,未死之前即可感受这个果报,但作者和受者仍不是一体。不然,你在造业的时候,就应该感受果报了,但这是不可能的。

三、对方辩驳道:“佛在很多佛经中都讲了造业者感受果报的道理,如果说‘我’不存在,怎么会自作自受呢?因此,你们声称‘我’不存在违背释迦牟尼佛的教言。”破曰:“不会相违。中观宗在观察胜义时俱生我和遍计我都不存在,跟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但在未经观察的名言中、于众生的迷乱面前,业报应该存在于同一相续。”相续非实有,通过意义和比喻两方面阐述,首先是讲意义:众生流转轮回的相续,是否像外道所说是一种实有呢?并非如此。因为过去心已灭尽,未来心还没有产生,它们都无有实体。既然未来心和过去心不是我,那么现在心是我吗?

第 170 课继续学习“遣除业果不合理”的最后一个颂词,前面从意义上分析了相续的我不成立,现在以比喻说明这个道理。我们在剖析人我时,应该像剥芭蕉树一样,不论是观察六界还是用七相推理,从皮肤、血肉一直到骨头、骨髓,身体上找不到实有的我;从眼识一直到意识,心识中也遍寻不到我 。通过自己的智慧和传承上师的加持,再加上这么殊胜的推理方法,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我”在胜义中不存在,如同芭蕉树。至此,圆满“遣除业果不合理”。

然后学习“遣除无我之争论”的第二部分“遣除悲心不合理”,分三:一、遣除无对境故修悲心不合理;二、遣除无果故修悲心不合理;三、遣除是所断故修悲心不合理。

一、外道及有实宗问:“中观宗抉择俱生我、遍计我都不存在了,乃至万法全是空性,若如此,三界轮回的有情都没有了,那对谁发菩提心呢?”中观宗回答:胜义中不存在,并不代表名言中不能有虚幻不实的显现。三界众生以萨迦耶见为因,对外境执著造业,陷于地位、财产、名利、感情的惑网中无力自拔,感受如梦般的无实痛苦,我们应对之生起悲心,不仅令他们获得暂时的人天福报,还要想办法将其安置于无上圆满正等觉的究竟果位。

二、对方又问:“假设众生不存在,其本体是空性的,我们为什么要证悟佛果呢?”中观宗回答:与前一样,胜义中的确如此,既无众生可度,也无佛果可求,然而于世俗中,在不了知实相的迷乱心识前,众生的显现仍然存在,对其修悲心会证得圆满菩提。

三、对方又说:“虚妄执著应该统统消掉,悲心也是一种虚妄执著,所以求佛果也好、生悲心也好,这些分别念都要断除。”破曰:从究竟实相而言,念佛、磕头、放生等善举是一种执著,最终需要放弃,但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为了息除如幻的痛苦,我们不能舍弃善的执著,应该尽量舍弃恶的执著。
对方又提出一个问题:“希求菩提的执著若不能舍弃,对自我的执著也不能舍弃吧?因为二者都是愚痴的缘故。”答曰:虽然我执也是愚痴,但与希求菩提的愚痴有很大差别。希求菩提是成佛的顺缘,尽管也是一种执著,但不会障碍我们解脱,而将五蕴聚合执为我的我慢(萨迦耶见),是轮回一切痛苦的来源,是行苦、变苦、苦苦的根本因,也是生起各种烦恼的罪魁祸首,因此一定要断除。
对方继续发问:“所谓的我执,恐怕不能遣除吧,因为它无始以来就以俱生的方式存在,与我的自性成为一体。”
答曰:若是希求解脱,这种我执必须遣掉。遣除我执,最好的窍诀莫过于修无我。为什么呢?因为无我是诸法的真相,执著我是颠倒的分别念,它只是一种暂时的客尘,无法掩盖本具的心性光明。至此,圆满“遣除无我之争论”的第二部分“遣除悲心不合理”,也圆满“深入对境无我”的第一部分“深入人无我”。

我们已经圆满“二无我”的第一部分内容“人无我”,首先,分别破“俱生我”和“遍计我”,前者破除我们对于自身“五蕴”的执著,而后者则破除外道论师分别出来的“我”,无外乎两方面:一、数论外道认为“我”是心法;二、胜论外道认为“我”是色法。关于“色法”和“心法”的内容,最基础的是前面补充的《入行论第九品补充:<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有精力的师兄以闻思上师的《俱舍讲记》和《因明讲记》等相关内容。然后,遣除“无我”的疑问,主要从佛教的根本“因果”和大乘的根本“大悲心”两个角度,产生疑问的根本原因还是不清楚“二谛”,即胜义谛和世俗谛。如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中说:“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如果对于“二谛”还不明了,可以回头再复习一下前面的内容,或者查看之前的补充内容《入行论第九品补充:<入二谛论>》,了知诸法虽是如梦如幻,但依然因果作用不欺、次第毫无混杂,查看之前补充的《入行论第九品补充:<醒梦辩论歌>》、《入行论第九品补充:<唯识二十论>》。想从整体了解可以查看《入行论第九品补充:“认识智慧之自性”科判梳理》。

下次共修开始学习“法无我”,第九品以大乘“四念住”法抉择诸法远离言说分别、四边八戏。如世亲菩萨《俱舍论》中“分别圣道”品讲小乘“资粮道”修小乘“四念住”法“即已成就寂止者,应当修持四念住,以自总相遍观察,一切身受心与法。”,弥勒菩萨在《辨中边论》中“辨修对治品”讲大乘“下资粮道”修大乘“四念住”法“以粗重爱因,我事无迷故,为入四圣谛,修念住应知。”,同样的观察“身”、“受”、“心”、“法”四个方面,不同的发心和见解来修持,果报自然是不同的,小乘出离心和小乘四谛见解来修则证“人无我”,大乘以菩提心和大乘空性见解修则证“法无我”。大小乘之间的差别《辨中边论》中也说过“菩萨所修习,由所缘作意,证得殊胜故,与二乘差别。”关于“人无我”和“法无我”的详细的内容,可查看《入行论第九品补充:中观理论抉择人无我与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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