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记》摘要第66课破有为相品破四句生因
戊二、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分三:一、总破因果体三法;二、别破生时现在之法;三、归摄因果远离生灭之要义。
己一、总破因果体三法分三:一、明因无生之真实性;二、明体无相之真实性;三、明果无自性之真实性。
庚一、明因无生之真实性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无生灭来去之要义。
辛二、广明其理分二:一、以金刚屑因阐明;二、破有为法有生之能立。
现在是在广明因无生的真实性,在上一科中以金刚屑因作了阐明,接下来破众生计执有为法有生的种种能立。
壬二、破有为法有生之能立
“生”就是三相中的生相。有的人想:瓶子能够在未来生起,所以瓶子的生是以自性而有。比如有的声闻弟子就认为:一个法有生、住、灭三相,在生的同时,就产生了瓶子等法,既然瓶子的生真实发生了,所以瓶子就是真实存在的。但这也不应理。
前后及同时,二俱不可说,
是故生与瓶,同时生非有。
(唐译:
前后及同时,二俱不可说,
故生与瓶等,唯假有非真。)
【颂文直解】
在瓶子之前、瓶子之后,及同时,都不能说有所谓的瓶子的生。是故,能生的生,与所生的瓶子,不可能同时生起。
(唐译:若所生的瓶子等法位于能生之生前,此时离开了能生,怎么会有所生?若所生之法位于能生之后,则离开了所生,能生又有何用?若所生法与能生同时,应不相待,犹如牛的两角,互不相依,没有能生、所生差别。没有所生时,也就没有能生,而已经有所生时,能生又能起到什么作用?这样生与瓶子等法无论是前、后、同时,于理都不成立。所以生与瓶子等法,仅是随世俗而说的假有之法,并非真实存在。)
又有人以瓶子会变旧,来安立瓶子必然有生,因为旧从新来,而新又从生来。圣天菩萨接下来指出新、旧并不成立,以此遮破有生。
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旧,
若谓后生者,后生亦不成。
(唐译:
旧若在新前,前生不应理,
旧若居新后,后生理不成。)
【难词释义】
前生:指初生,即最初生起之时。
后生:指初生之后所生起的。
【颂文直解】
初生的瓶子,因为是新生的缘故,所以初生之时,并不成为旧瓶。而初生之后所生的瓶子,在之后的生也全都是新生,所以也不成为旧瓶。
(唐译:先要有新,后才能转变成旧,如果旧在新前,则没有新,而没有新,必定没有旧,新、旧都无,生依何法而有?同样,旧在新后,也不合理。一个法的体不会变,在新生起之时没有旧,那么后来也不应该有旧,如果后来产生了旧体,这个旧体是新起,为何说是旧生呢?如果一个法刚出生就名为旧,则一切法都没有新。而且既然无新,则也必然无旧,因为旧需以新为前导。如果说诸法每刹那都在生起新法,完全没有旧法,既然无旧,也无所谓新。只有排除了旧,才能有新,没有旧,又怎么排除?没有被排除的旧,也就没有能排除的新。所以不应执有新旧,既然没有新旧,又怎么有生?但是诸世间人见有为法,把相似相续见为一体,并把前盛后衰说为新旧,圣者随彼而说有新有旧,并依此而安立有假而非实的生。)
又有人想:有为的诸法,在一切时中都有生,所以生必定以自性有。这也不成立。
如现在诸法,不从现世起,
非从未来生,亦非从过去。
(唐译:
现非因现起,亦非因去来,
未来亦不因,去来今世起。)
【颂文直解】
现在的有为诸法,并非是从现在的因中生起,因为因果不能同时生故;也并非从未来中生,因为未来尚未生起而无故;也并非从过去生,因为过去已灭故。
(唐译:现在的果法非现在的因生,因为因果不可能同时生起;也不是过去、未来的因生,因为过去已灭、未来未生,体相是无,没有因的作用。同理,未来的果法也不因过去、未来、现在而生起。)
以上广明了因是无生的真实性之理,接下来对此进行总结。
辛三、摄无生灭来去之要义
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
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
(唐译:
若具即无来,既灭应非往,
法体相如是,幻等喻非虚。)
【颂文直解】
经过如上的观察,可知生既非从他处来,灭也无有去往他处。如是则此三有,如何非如幻?也就是一切法都显现为缘起生的如幻自性。
(唐译:现在具有体相,因此未来不应来而入到现在。现在法既已灭,应非往过去。如是非有诸法体相,可知幻等譬喻真实不虚。)
庚二、明体无相之真实性
这里的“体”是指法的本体,“相”是指法的生、住、灭等能相。通过阐明体没有能相,就能明了体无有自性。
有人想:有为法以自性有,因为有生、住、灭三种能相故。圣天菩萨对此指出,生、住、灭三种能相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不可能真实成立。
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
前后亦为无,如何当有生。
(唐译:
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
前后亦为无,如何执为有。)
【颂文直解】
被称为有为法能相的生、住、灭三相,因为彼此相违,所以不成立同时有。而有为刹那法的能相,也不是前后次第而生。这样能相又怎么能生所相呢?
(唐译:生、住、灭三相,不可能同时在一个法上有,也不可能具有前后次第,因此如何能执著为有?)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诸多能相同时生起不合理。
若生等诸相,复有一切相,
故灭应如生,住亦应如灭。
(唐译:
若生等诸相,复有别生等,
应住灭如生,或生住如灭。)
【颂文直解】
若观察的话,生等能相也是有为法的缘故,又需要有生生等其他一切相作辅助。这样,灭应如生,住也应如灭故,由此将互相错乱。
(唐译:假若生等诸相,复又依靠生生等相,则住、灭应如生,或者生、住应如灭。)
接下来观察能相与所相之间相同与相异的过失。
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
或者彼四法,皆无有自体。
(唐译:
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
不异四应同,或复全非有。)
【难词释义】
四法:即所相的本法,与能相的生、住、灭三相。
【颂文直解】
如果所相异于能相,则无常与所相有别,那么所相以何根据而成无常?如果能相与所相为一,则因为能相与所相不能别别分开故,这四法(即三能相与一所相)无有自体存在。
(唐译:如果所相的色等诸法与能相的生等异体,则所相应无生、住、灭的变异,将其观成无常,反成颠倒。如果所相不异能相,则四法应完全相同,色等应如生等分成三份,或者生等应合三成一。又能相不成能相,所相不成所相,如此则没有能相、所相,一切都无。)
这以上阐明了因无生、体无相的真实性,接下来阐述果无自性的真实性。
庚三、明果无自性之真实性分二:一、以破四句生因阐明;二、观察果生灭之正理。
为阐明果无自性,首先以观察因是否有生,其次观察果的生灭。
辛一、以破四句生因阐明
破四句生因,一般是指多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这四种。下面圣天菩萨开示了另外一种破四句生的观察方法。
若想:有为诸法,依于因缘的聚合而生果,因此以自性有。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
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
【颂文直解】
若加以观察,已有的法在未舍弃自体的同时,不可能变成果法的体,所以有不生有法;而以自性无的法,也不可能从有法中生,所以有不生无法;不存在的法不可能作为能生之因,所以无不可能生有法;不存在的法,既不能作为能生,也不能作为所生,所以无不能生出无法。
接下来观察果的生灭:
辛二、观察果生灭之正理
有不成有法,有不成无法,
无不成有法,无不成无法。
【颂文直解】
另外,已成的有法,不能再成为自身,因为无义之故;已成的有法,也不能成为无法,因为有无互相违背之故;自身不成立的无,不可能成为有法,犹如兔角不可能成为有法;不存在的无法也不会变成无法,因为无不可能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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