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3 入行论第167-168课共修内容(人无我)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7-7-17 23:30 ė1351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67课和第168课,继续学习第九品《智慧品》的内容。

智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生智慧之方法,即认识智慧之自性、深入对境无我和破除所断实执;二、以智慧所得之事,即平息世间八法和于未证悟空性者生悲心。

现在正在学习“生智慧之方法”,分三:一、认识智慧之自性;二、深入对境无我;三、破除所断实执。首先学习“认识智慧之自性”,分二:一、抉择对境二谛;二、修行有境正道。其中“抉择对境二谛”已经圆满。

第 159 课开始学习“认识智慧之自性”的第二部分“修行有境正道”,分二:一、了知世俗如幻而修道;二、了知胜义空性而修道。其中第一个科判分三:一、真实宣说;二、所修道之自性;三、修道之果。第 160 课圆满“了知世俗如幻而修道”的第一部分内容和第二部分内容。第 161 课学习第三部分内容“修道之果”,分三:一、虽无发心然能成利;二、作者虽灭然有作用;三、虽无心然能生福。至此,圆满了“修行有境正道”的第一部分“了知世俗如幻而修道”。

第 162 课开始学习第二部分“了知胜义空性而修道”,小乘宗认为,现见四谛十六行相的真理,即可断除障碍而获得解脱,并不需要修持诸法无自性的空性。作者分三方面回答:一、以教略说;二、以辩答广说;三、摄共同之义。首先“以教略说”,然后“以辩答广说”分二:一、大乘教典成立佛说;二、修持胜义正道。“大乘教典成立佛说”分两方面驳斥:一、破教之理由;二、破佛说之理由。本课圆满“破教之理由”。

第 163 课继续学习“大乘教典成立佛说”的第二部分“破佛说之理由”,并圆满“大乘教成立佛说”。

然后开始学习“以辩答广说”的第二部分“修持胜义正道”,分三:一、未修胜义之过失;二、修胜义之功德;三、摄义。首先学习“未修胜义之过失”第一部分“未断烦恼不得涅槃”,第 164 课继续学习“未修胜义之过失”的第二部分“断烦恼亦不得涅槃”和第三部分“心灭亦再现”,圆满“修持胜义正道”的第一部分“未修胜义之过失”。

第 165 课学习第二部分“修胜义之功德”,首先是“承办二利”,有实宗发出疑问:“如果证悟了空性,一切都空了,就像声闻入灭一样,那么菩萨不应住于轮回救度众生,也不应精勤于修习大乘道果,这样一来,对自己和他人有什么利益呢?”作者回答说:证悟了空性以后,不但不会有这种过失,反而对自己、对他人、对天下无边的众生有无穷利益。因为大乘菩萨通过精进修持,证悟空性之后,能够看破一切,远离贪惧二边,对轮回中的色声香味、五欲六尘,不会像凡夫俗子那样贪执,也不会像声闻缘觉那样恐惧。菩萨依靠大智慧和大悲心,虽住于三界以各种形象利益众生,却不会像声闻一样堕入寂灭边,中断了利他的相续;也不会像世间人一样堕入有边,沉溺在轮回的惑网中,不能自拔。

最后是“断除二障”,空性不仅可以成办二利,还能对治成佛路上最大的障碍——烦恼障和所知障。这两大障碍如同黑暗,般若空慧如同阳光,黑暗唯一要靠日光来遣除,而对治二障的唯一武器,即是般若空慧。凡是想成佛解脱的人,一定要修持空性。至此,圆满“修持胜义正道”的第二部分“修胜义之功德”。

然后学习第三部分“摄义”,综上所述,我们已经讲了证悟空性的功德、没有证悟空性的过患,现在可得出一个结论:空性是一切佛法的精华,破斥空性是不合理的。我们不应该因无知而妄加怀疑,或者因朋友和“善知识”的见解不如法,就对它生起邪见、大肆驳斥。空性虽然是万法真理,然而在修习的时候,必须依止正确的方法,若不能做到如理修习,《中观根本慧论》里说过:“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至此,圆满““以辩答广说”中第二部分“修持胜义正道”。

最后学习“了知胜义而修道”的第三部分“共同摄义”,对人的执著、财物的执著、感情的执著,不管是什么样的执著,都能产生极大的痛苦。痛苦,是谁都不愿接受的,害怕它是合情合理,但空性能息灭一切痛苦,为什么对它也害怕呢?至此,圆满“修行有境正道”中“了知胜义空性而修道”,也圆满了“生起智慧之方法”的第一大部分“认识智慧之自性”的所有内容。

第 166 课开始学习第二大部分“深入对境无我”,分二:一、深入人无我;二、深入法无我。首先学习“深入人无我”,无论是俱生我、遍计我,我若有少许存在,对外境的违缘生畏惧也是理所当然,但以人无我和法无我的智慧来剖析,所谓的我一丝一毫也不存在,那么生畏惧者到底是谁呢?

分三部分广说:一、分析蕴而总破;二、别破所许之我;三、遣除无我之争论。首先“分析蕴而总破”,此处的抉择方式,有些讲义中说是先剖析“我所”不是我——头发不是我、指甲不是我、血肉不是我,从而得出结论:“我”不存在。《现观庄严论》中也说,萨迦耶见的所缘,即是我的指甲、我的身体、我的头发等我所,如果我所不是我,对我的执著会一并消除,就如同没有章,便不可能有印,二者是互相观待的。从字面上看,这几颂很好懂,幼儿园的孩子也会明白,但其中的重大意义,没有闻思修行过的人是不会了解的。所以在分析的过程中,希望道友们认真思维。 至此,圆满“深入人无我”的第一部分“分析蕴而总破”。

第 167 课开始学习第二部分“别破所许之我”,分二:一、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二、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第一部分又分二:一、宣说遮破;二、破遣过之答复。首先是“宣说遮破”,中观师破曰:按汝宗所许,识是常有的神我,缘取声音的耳识常恒不变,那么不管是白天、晚上,抑或睡觉、听课、吃饭,一切时处、一切威仪中都应该听到声音了。因为所谓的常有,是永远不变的本体,如果今天变成这个,明天又变成那个,就是无常而非常有了。
对方解释说:“虽然耳识是常有,但存在外境的声音时,才能听到声音;不存在外境的声音时,也就听不到声音,因为声境不存在的缘故,所以耳识无法恒时闻声。”
中观宗回辩:倘若没有所了知的声境,你们所谓的耳识依何而成立?只有看见蓝布,才能安立缘取蓝布的眼识,只有听到动听的歌声,才能安立缘取歌声的耳识,如果根本没有声音,那单独的耳识怎么安立呢?绝对无法安立。如果说没有声境也存在缘取声音的耳识,那么树木、石头、花朵等也应成能了知声音的能知了。这种观点明显违背了事实,再愚笨的人也知道树木是无情物,没有耳根,不可能听到歌声。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所知对境不存在,缘取它的识就无有。
然后“破遣过之答复”分二:一、作答;二、破彼。对方回答:“没有声音的时候,执著声音的心识还是存在。因为它是常有的,声音不在近前,它可去认知色法,闻声与见色两个识其实是一体。就像一个人先提水,再生火,虽然做的是两件事情,但人的本体却是一个。”

“破彼”又分三:一、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二、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三、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

第一部分“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破曰:既然闻声之识是常有的,那它在认知色法时,为什么听不到声音呢?一会儿缘取声音,一会儿缘取色法,这种识岂不是成了无常吗?数论外道回答:“当时听不到声音是有原因的,因为声音不在附近之故。但识本身仍然存在,所以在出现色法时,它可以当即去缘取。”
破曰:如果声音不在附近,则耳识也无法存在,因为二者互相观待,没有对境就不可能产生识。再说,你们承许神我遍于一切法,色声香味触五唯无处不在,又怎么会有近与不近的差别呢?
第二部分“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中观宗继续驳斥:何况,你们说闻声之识是常有不变,那怎么会变成缘取色法的眼识呢?因为本体常有之法,不可能有任何变动。外道反驳说:“闻声之识为什么不能成为眼识呢?如同一个人,观待儿子是父亲,观待父亲是儿子,而其自性不变;同样,一个识观待声音是耳识,观待色法是眼识,观待不同的对境可变成两种法,而实际上是自性一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破曰:比喻不成立。一个人既是父亲又是儿子,这是不同观待而安立的假名。

第 168 课开始“破彼”的第三部分“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 分二:一、安立推理;二、遣除不成立。首先“安立推理”,一个识同时见色法也听声音,是绝对不成立的,不仅推理不成,现量也无法照见。除了诸佛菩萨不可思议的境界以外,凡夫人的识无法同时缘两个对境。因此,所谓的神我不可能是常有,否则,执著色法的同时也应该执著声音,如果先执著色法、再执著声音,前后的状态并非一体,怎么安立为常法呢?

然后“遣除不成立”,又分二:一、真实遣除;二、遣除不定之理。首先“真实遣除”,数论外道说:“一个恒常不变的意识,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显现不同的形态,这是完全可以的。比如前一刹那执著色法产生眼识,后一刹那执著声音产生耳识,然后接触物体产生身识,而识是同一自性之常法,就像一个演员,上午穿白衣表演天人,下午穿黑衣扮演罗刹、凶魔,虽然形象不同,但本体是一个人。”中观宗驳斥:比喻不成立。未经观察时,上午的演员和下午的演员是一个相续,然而严格去分析,二者绝不是一个人。

然后“遣除不定之理”,外道解释说:“虽然演员上午和下午的行相不相同,前面的眼识和后面的耳识也不相同,但这只是表现不同而已,实际上自性是一体的。”中观宗分两方面破除:一、形象相违故自性一体不应理;二、别相虚妄故总相真实不应理。首先以“形象相违故自性一体不应理”,中观师以讥笑的语气说:这样的“一”真是稀有难得,从来未曾听说过。眼耳鼻这六种识明明不同,你却偏偏说它们是一体且常有。对方分辩道:“耳识、眼识、鼻识等不同的行相是虚妄的,并非真实,我们只承认意识(神我)一者,它犹如无垢的水晶球,虽然暂时有眼识、耳识、鼻识等显现,但其本体并无变化。”
中观师问:既然意识并不是虚假的六识,那唯一、实有的意识到底在哪里?除了这些识以外,难道能找到一个“我”吗?
对方又不知羞耻地说:“刚才一而再、再而三说了很多次了,这样的‘我’就是意识,反正说来说去,它的本体就是常有。眼识上、耳识上、鼻识上……都有一种意识的部分,它能周遍所有的识,因此,神我是常有的。”
破曰:若真如此,那众生都变成一体了。因为按照汝宗所许,有相同的所依就是一体,那所有的众生,不管是汉族人、藏族人、蒙古族人,每个众生都具有心识,他们也应该成一体了。此外,按数论外道的观点,神我有心,其他二十四谛皆无心(无情法),但二十五谛法有一个共同特点——实有,因此它们也应成为一体,没有必要安立二十五种所知了。

然后“别相虚妄故总相真实不应理”,这个推理是以总相和别相的差别来驳斥:眼识、耳识、鼻识、身识等是别相 ,你们若认为这些都是虚妄的,那作为总相的神我,又怎么能成立为实有呢?至此,圆满第三部分“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也圆满“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然后学习“别破所许之我”的第二部分“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分三:一、安立推理;二、破除周遍迷乱;三、摄义。首先“安立推理”,中观宗破斥:你们所许的无情实法,也不会是“我”。为什么呢?因为无心之故,就像瓶子、柱子、石头等一样。

然后“破除周遍迷乱”,对方辩驳道:“我”的本体上虽没有心识,但在享用对境时,心识是突然具足的。“我”和心的关系,就像海螺和海螺的白色、牦牛和牦牛的牛角一样,以和合的方式存在。“我”享用外境时,可与心识会合,使“我”具足心,由心识加持,“我”就可以感受苦乐了。
驳斥:这种说法太荒谬了。如果“我”具足心识,那“我”是无情法之说如何安立?再加上,“我”若是常有,如同虚空一样,即使有心识,对它又起什么作用呢?

最后“摄义”,“我”这样的无情法,是常有的,因而不能起任何作用,不起作用的话,那跟虚空有什么差别?你们把虚空当作“我”就可以了。至此,圆满“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

现在正在学习“深入对境无我”的部分,上次《第165-166课共修内容》简单说了一下学修这部分内容根本目的: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并且对于二种障碍的范围、本体和作用也简单分析了一下,然后在《入行论第九品补充:<菩提道次第广论>之毗钵舍那》中宗大师为我们开示为什么要学修“毗钵舍那”,也即为什么要学修“胜观”或“智慧品”,如再之前《入行论第九品补充:“认识智慧之自性”科判梳理》中说的,“智慧品”第一大部分“认识智慧之自性”是从基、道、果的角度说明修空性的重要性,目的也是遣除我们对于空性智慧的疑问,生起修习空性的定解和信心。都是在为我们学习“二无我”的内容的基础、做铺垫。那么在明白种种因由之后,我们就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开始“人无我”与“法无我”的学修了。

首先学习“人无我”,分三部分广说:一、分析蕴而总破;二、别破所许之我;三、遣除无我之争论。第一部分破“俱生我”,第二部分破“遍计我”,最后遣除对于“无我”的争论。而破“俱生我”则是解脱轮回的根本,之前补充的《入行论第九品补充:<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有助力我们对于“五蕴”的细致、深入的理解,俱生我执的对境就是所谓的蕴,对蕴详细观察,就像《中论》所破斥的一样,完全是依靠因缘假立的,除了一种假象以外,本体丝毫也不存在。很多中观论典当中,首先都会破人我和法我,破人我的时候,最主要就是把蕴破掉。《中观根本慧论》以五相推理来破;《入中论》当中以七相推理进行破斥;《中观宝鬘论》则从五大和合的角度进行遮破。不管哪一部论典都讲到:只是将蕴的假合执著为“我”,除此以外并不存在真正的我。如第八品中特别强调的颂词:“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如是通达“我”是空性的、不存在的,由此进一步修习,到最后,就像墙壁不存在则墙壁上的花纹也不会存在一样,我执不存在,依靠“我”产生的对自己生贪心、对不悦意对境生嗔恨心等,所有烦恼全部都会无踪无影,仅此便能从轮回中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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