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广释》摘要第 59 课——因果不虚之所断之不善业杀生(上)
【注】摘要中全部是上师讲记的内容,个人仅仅将其部分内容复制出来,未作任何删改!!!
四、因果不虚
首先,作者顶礼如来芽尊者为主的根本上师:
取舍善恶因果依教行,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
真知灼见于何皆不贪,无等上师足下我敬礼。
他上师是怎样的成就者呢?
“取舍善恶因果依教行”:在取舍善恶因果方面,非常小心谨慎,连一点一滴违背因果之事也不会做,全部按照诸佛菩萨、印藏大德的教言去如理行持。
“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行为从声闻乘开始,依照九乘次第[ 九乘次第:声闻、缘觉、菩萨;事部、行部、瑜伽部;玛哈约嘎、阿努约嘎、阿底约嘎。]一步一步而上。不像现在有些人,自己在见解上一无所知,行为上却不知取舍、无恶不作。
“真知灼见于何皆不贪”:见解上,已照见了万法在胜义中远离一切戏论,世俗中如梦如幻、无有实质的真理。
“无等上师足下我敬礼”:在如此见修行不脱离、无与伦比、超凡入圣的无等上师足下,作者以感恩戴德之心,三门恭敬地顶礼。
丙四(因果不虚)分三:一、所断之不善业;二、应行之善业;三、一切业的自性。
总的来讲,学习此引导文,可让我们了解一切法均不离善恶业。
前面讲“人身难得”时,阐述了学佛的人身得来不易,若没有这个正见,就不会去修行;“寿命无常”则教诫我们,如珍宝般的人身不可能长期存留,它将因无常而毁坏,所以修法要有紧迫感;“轮回过患”揭示了三界轮回犹如火宅,修行当以出离心摄持,不能只求人天福报等暂时利益,必须要超出三界轮回;而这个引导文“因果不虚”,则要说明的是,众生随善恶业而流转轮回,不可能不受因果束缚,想什么就做什么,只有遵循善知识言教行持善法,将来才会得到快乐,否则,前方永远是一片黑暗和痛苦,所以要谨慎取舍因果。
在这个世间上,任何众生都不愿受苦,而渴望快乐,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追求。既然百分之百的众生都希求快乐,就应寻找快乐的因缘。这种因缘,完全要靠自己创造,并非依赖国王大臣、世间尊主施舍,否则,自己再勤奋努力也没有意义。那什么是快乐的因缘呢?就是做善事,如果不行善而去造恶,自然而然会招来痛苦。《正法念处经》云:“汝自作恶业,汝如是自食,非此人作业,余人受果报。”其实修行人的唯一标志,就是相不相信因果。如果你不信,表面上再装成什么样子,也不过是在虚假的骷髅上套个面具而已,内在并没有真正的实质。
所以,众生转生到轮回的善趣、恶趣,皆以各自的善恶业为因。轮回是由业力所生、业果所成,上升善趣或下堕恶趣,并不像外道所讲的那样,由造物主上帝(帝释天)、自在天、遍入天主宰;也不像顺世外道和无神论所言,痛苦和快乐皆由偶尔的因缘所生。《心地观经》云:“诸法无不因缘成,若无因缘无诸法……无因无果大邪见,不知罪福生妄计。”
要知道,因果是不虚存在的,只要播了种子,因缘聚合时,果实一定会成熟。同样,只要造了恶业,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将来终有一天,必定要感受无边痛苦,这是毫无疑问的。
丁一(所断之不善业)分三:一、身恶业;二、语恶业;三、意恶业;四、十不善业之果。
戊一(身恶业)分三:一、杀生;二、不与取;三、邪淫。
己一、杀生:
十不善业中,杀生最重,故首先讲杀生。
所谓杀生,就是针对某某人或某某旁生等,怀着想杀的动机而断其命根。这其中包含了四个支分:一、基:无误了知所杀的对境——人或动物;二、意乐: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三、加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杀害;四、究竟:最后断绝了对方命根。此时,杀生的所有支分才算圆满。由此也可推知,如果你想杀甲,结果却误杀了乙,虽然这是有罪业,但并未圆满杀生的支分。
大家都知道,杀生的罪业特别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众生最爱惜自己的生命,为了维护生命,甚至愿受各种痛苦。《大智度论》云:“世间中惜命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罚、刑残、考掠以护寿命。”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讲过,不管是杀任何众生,都会感得五种苦果:一、生生世世短命;二、常遭受恐怖之事;三、仇敌比较多;四、死后堕地狱受苦;五、从地狱中出来,得人身也是短命多病。所以,现在很多人时常感受怖畏,怨敌特别多,自己也有种种不顺,这都跟前世杀生有一定关系。
关于杀生,实际上有许多种类。诸如:
一、将士们奔赴沙场,奋勇杀敌,是在嗔心的推动下杀生。
二、贪图享用野兽肉、穿戴野兽皮而令其丧命,是由贪心的驱使杀生。
三、由于不明善恶因果,为亡人杀鸡宰猪祭祀,或者像外道一样认为杀生是善业等,是受痴心的牵引杀生。
这些以贪嗔痴引发的杀生,《正法念处经》中也有描述[ 《正法念处经》云:“又复(杀生有)三种,所谓贪作、嗔作、痴作。彼贪作者,所谓猎等;彼嗔作者,所谓下性;彼痴作者,外道斋等。”]。但不管是哪一种烦恼牵引,只要杀害了众生,就一定会遭受痛苦。《诸经要集》云:“戏笑杀他命,悲号入地狱……亿载苦万端,伤心不可录。”
现在很多人邪见深重,有了邪见以后,什么罪业都敢造。尤其是杀生方面,根本不惧来世的果报。记得《灌顶经》中说过:“邪见杀众生,百魅皆得祠,堕罪入地狱,亿劫无出时。”
在杀生中,最严重的就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这三类杀业被称为“无间业”。这种弥天大罪,是死后不经中阴直堕无间地狱的因。佛经中也讲了[ 《正法念处经》云:“彼(杀生)有三种:谓上、中、下。所言上者,杀罗汉等,堕阿鼻狱;所言中者,杀住道人;所言下者,杀不善人,及杀畜生。”],上等杀生是杀阿罗汉、父母等,中等杀生是杀住道者,下等杀生是杀人和旁生。所以,上等杀生的果报最可怕。
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没有亲自动手杀,就不会有杀生的罪业。但实际上,无论层次高低、力量强弱,我们每个人都无一例外杀过生,不说别的,单单是夏天外出时,脚下踩死的小含生就根本数不清。
如果你明知杀生的过患,自己不敢杀,却怂恿别人去杀,这种罪业就很大。
大家也应该想一想,在这一生中,可能不小心也杀过生,罪业没有忏净之前,迟早都会报应到自己身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有些上师和僧人被迎请至施主家时,施主宰杀家畜、烹调血肉供养他们。这时,僧人们对残杀众生之举,既没有一丝一毫追悔之心,也无有一点一滴恻隐之情,只是贪爱血肉的美味,开心地大吃大喝,这样一来,施主和福田将无任何差别地获得同等杀生罪业。
《楞伽经》中亦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有些人为了利润而杀生,有些人为了买肉而付钱,这两者有同等的罪业,死后都会堕入号叫地狱。
《入楞伽经》中说得很清楚:“肉非美好,肉不清净,生诸罪恶,败诸功德。”然尽管如此,这个习惯一下子改过来,对有些人来讲也有一定困难。可就算你不能完全戒除,今后尽量减少吃肉,对自己也有莫大的利益。
再看看依靠女人所造的杀业:女人长大成人、与人订婚后,以前在石渠一带,男方奉送聘礼、结婚迎娶等时,要宰杀无数的羊只。而汉地大城市里,除了极个别佛教徒以外,婚宴全用素食的也几乎没有,而且婚礼越隆重,杀的众生就越多。
这些人虽然看似风光无限,但却不知这些罪业所带来的痛苦。
大家也可以想一想,以前你们在家或结婚时,有没有杀害过众生?如今忏悔了没有?如果没有,即使是间接杀生的罪业,后世也要承受它的果报。因此,我们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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