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5 入行论第181-182课共修内容(宣说能害)

作者:大树 分类: 入行专区 发布于:2017-10-30 23:42 ė962次浏览 60条评论

各位师兄,本周和下周分别共修第181课和第182课,继续学习第九品《智慧品》的内容。

智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生智慧之方法,即认识智慧之自性、深入对境无我和破除所断实执;二、以智慧所得之事,即平息世间八法和于未证悟空性者生悲心。

现在正在学习“生智慧之方法”,分三:一、认识智慧之自性;二、深入对境无我;三、破除所断实执。“深入对境无我”已经圆满,第 178 课学习“生智慧之方法”的第三部分“破除所断实执”,分三:一、总说;二、遮破能立;三、宣说能害。

一、总说主要是让我们断除实有的执著。以上通过反反复复的分析辩论,有实宗承许心境实有的观点,极难站得住脚。

二、“遮破能立”又分二:一、相互依存故不成立;二、破彼遣过之回答。

1、首先“相互依存故不成立”,对方说:“色声香味触法之对境实有,可由心识实有而成立。譬如,瓶子、鲜花、转经轮诸如此类的东西实有,是因为我的眼识看到了,或是我的身识触到了,故此外境肯定实有存在。”破曰: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外境实有要由心识来成立,那心识实有又由什么来成立呢?假如心识自身尚未成立,一个未知数怎能作为能立的依据?

对方解释道:“心识实有可由对境来成立,因为看见了红色的转经轮,所以我的眼识肯定存在。如果眼识不真实,怎么能看见外境呢?”稍加观察,这样承许非常可笑。所知由能知来成立,能知又由所知来成立,这两个一直辗转不停,互相作为能立来证明对方实有,这是根本不合理的。

心境观待则不成实的道理,还可用一个比喻来说明:比如,没有儿子就无法成立父亲,父亲必须观待儿子才能安立,儿子没有降生之前父亲不可能存在,因此父亲没有真实的自性,只是一种假名而已,他仅以少许不净种子,便说这个儿子是我所生,《入中论》云:“世间仅殖少种子,便谓此儿是我生。”但实际上,正如佛陀在经中所云:“胎生者,乃由业识、父母精血和合而受生。”自性实有的父子并不成立。同样,外境和心识需要互相观待,故如父子一样也是假立之法。
2、再“破彼遣过之回答”,对方辩解道:“心与境二者之所以成立为实有,其实并不是由于观待关系,而是由于因果关系。就像苗芽生于种子一样,心识是从外境中产生的。依种子而生苗芽,依外境而生心识,这个因果规律是明摆着的,因此,可从存在的心识推知外境真实存在。”
破曰:这两者是不相同的。苗芽从种子而生,我们可以通过现量、比量了知,而心识从外境而生,这个由谁来了知呢?假如说由心识来了知,此处的心识是尚待观察之量,未知数无法作为能立的根据。而且,如果心识由另外的心识证知,则难以避免无穷无边的过失;如果心识由自身证知,前面已经破过了,自证于胜义中不成立,它只在名言中存在。而名言中的自证,对方根本不承认,如果承认的话,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多辩论了。

至此圆满“破除所断实执”的第二部分内容“遮破能立”。

第 179 课开始学习第三部分“宣说能害”,也就是说,承认诸法有自性不合理,否则于理证、教证有妨害。分三:一、由因建立空性;二、由果建立空性;三、成立之摄义。

其中“由因建立空性”又分二:一、真实无生建立空性;二、名言中由因生建立空性。

其中“真实无生建立空性”再分三:一、破无因生;二、破常因生;三、摄义。

首先“破无因生”,顺世外道为了证明前世后世不存在,太阳东升西落、河水从高处流下、豌豆是圆形、荆棘刺是尖的、孔雀的翎羽五颜六色,皆是自然而然形成,并非人工所造,所以万法是无因产生。认为万法无因生的观点,不要说是学过宗派的人,即便是普通的农民也不会承认。农民春天播下青稞的种子,经过精心耕耘,秋天就可以收割庄稼,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任何一个法,只要有因就能生果,因发生变化时,果也随之变化,这是一种因果规律。

对方又问:“假如种子有莲花茎叶的不同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因又是谁来造的呢?”答曰:这些差别因没有常有的作者,也没有无常的作者,它只是由往昔的不同因而来。

对方继续问:“何故因生果?”既然因中有产生种种果法的功能,为什么它只产生同类的果呢?譬如,小麦的种子为什么只产生小麦,而不产生莲花呢?答曰:“从昔因力故。”原因很简单,每个法并非有能生一切的功能,有实法的特性只是安住于自己的本体,如《释量论》云:“有实依自性,安住各本体。”火安住于火的本体,水安住于水的本体,糖安住于糖的本体,不可能从糖中产生酸菜,也不可能从石头中产生苗芽。往昔因力如何,所生之果也如何,尽管外缘能产生一些影响,比如所加的肥料不同,庄稼的味道就有所不同,但它的同类因只能生同类果,这不用观待任何法。至此,圆满“破无因生”。

然后学习“破常因生”,分三:一、破由大自在所生;二、破由微尘所生;三、破由主物而生。

其中“破由大自在所生”又分三:一、大自在不成立;二、由彼所生不存在;三、大自在不能作为能生。首先了知“大自在不成立”,中观师首先问:既然大自在天是万事万物之因,到底什么是大自在天呢?对方回答说:“创造万物的大自在天,也可以叫地水火风四大种。”中观师驳斥:“何必唯执名?”名言中,我们也承许四大种是诸法的因,但你们为什么要把它称为大自在天呢?

外道认为大自在天是万法之因,但我们通过正理来观察时,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因为这样一来,大自在天的法相就不存在了。你们认为大自在天是唯一的,但地水火风大种数目众多;你们认为大自在天有思维、发心,但地水火风却是无情法;你们认为大自在天是常法,但地水火风没有一个是常有的;你们认为大自在是应供的天尊,但地水火风经常被众生践踏,甚至以不净粪撒在上面,如果说地水火风就是大自在天,那我们在路上走来走去,就是在大自在天的头上走来走去了。因此,通过方方面面的观察可知,大自在天根本不是四大种。

此外,大自在天也不是虚空,因为虚空无有动摇,而万物的造作者肯定有动摇;大自在天也不是神我,在本品前面,神我已被遮破完毕;如果说大自在天是不可思议的,那你们又怎能了知他具足五种特征以及他的作用?假如无法了知他,你们称之为作者又有什么意义呢?至此圆满“破由大自在所生”的第一部分“大自在不成立”。

第 180 课学习第二部分“由彼所生不存在”,作者在此问道:“你们所承许的大自在天,到底产生什么样的果呢?”自在天所产生的果,要么是常有,要么是无常,除了这两者以外,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1、选择第一者,因为无论是能生的大自在天,还是所生的我或微尘,你们都承许为常有,既是常有之法,又怎么会有能生、所生呢?2、选择第二者,说常有的大自在天虽不能产生常法,但可以产生无常法,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外境诸法依各自因缘而生,眼等诸识是缘外境而生,众生的苦乐感受也是由无始以来的业力所生。行善获得快乐,造恶感受痛苦,这是无欺的因果规律,并不依赖于自在天的操纵。至此圆满“由彼所生不存在”。

然后学习第三部分“大自在不能作为能生”,分二:一、宣说过失;二、遣除周遍之谬论。首先“宣说过失”,对方若许自在天是万事万物的因,那自在天无始以来就应该一直存在,他未造万物之前和已造万物之后应该无有变化,否则,就不是常有、唯一的法了。如果万法的创造者自在天无始即有,那么他所生的果——器世界和有情世界,也应成无始以来就存在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法的因完全具足,一点违缘也没有,果又怎么会不存在呢?然后“遣除周遍之谬论”,对方说:“大自在天虽然是常恒的,但创造万物时需要观待他缘,故而不一定恒常生果。因缘一旦聚合,大自在天就创造万法,如果因缘不聚合,大自在天也无能为力。”

这种说法不合理。既然你们许大自在天不依他法,是独一无二的万法创造者,那他生果怎么还需要观待其他呢?再说,假如他能创造万法,为何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因缘呢?只要他需要,应该就可以让严冬开鲜花、酷夏下大雪,这一切他都有能力创造的,还需要观待什么呢?

接下来再继续破斥:假如你们说大自在天需要因缘聚合才能生果,种子、阳光、水分、农民劳作等聚合时,自在天能产生庄稼,这些因缘若不具足,就无法创造出庄稼,那这样的自在天有什么用呢?如果一切依赖于因缘聚合,因缘不聚合,即使来一百个自在天,也不能让石头生出苗芽、寒冬盛开鲜花,那为什么说他是万物的创造者呢?可见,一切果的生因唯是因缘,而不是自在天。至此,圆满“大自在不能作为能生”,也圆满“破常因生”的第一部分“破由大自在所生”。

第 181 课开始学习第二部分“破由微尘所生”,胜论外道认为:器情万法应该由实有的微尘组成,没有它的话,器情世界无法产生。这种微尘不是有情法,故没有前面所讲的过失;也不是粗大的法,否则就会有生灭迁变;它是最细微的物质,常有不变,乃构成万物之根本。按他们的说法,微尘不仅创造了无情法,还创造了我们人类,但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抉择法无我时也再三观察过,若许万法以微尘形成,那么“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微尘远离一切方分,其本体犹如虚空,根本不存在。龙猛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也有迁变或不迁变的观察方法,如云:“设若恒常变,岂非刹那法?设若无迁变,焉能转为他?”如果说微尘是迁变性的,那就是无常刹那之法,如同世间上的男女老少、万事万物,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着面貌,一刹那都不会停止,不可能有亘古不变的实性;如果说微尘永远没有迁变,那又怎么能转变为他法呢?所以,胜论外道所许的微尘,通过理证来抉择,绝对不可能成立。

或者通过教证来说明,诸法实相中也没有常有的微尘。圣天论师云:“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详详细细去剖析,不见有任何法是常有而且具有质碍,以前没有发现过,以后也不会有,故大慈大悲的佛陀未曾说过:微尘是常有法。

然后学习第三部分“破由主物而生”,分二:一、安立观点;二、破彼观点。

一、“安立观点”,数论外道承许说,所知万法均可归属在二十五谛当中。除了神我以外,主物也是万物之因,它具有唯一、无情法、恒常、一切之作者、谁也见不到五种特点,并从中出现大、慢、十一根、五境等二十三谛法。一切常有法与无常法、有情法与无情法,皆可摄于这二十五谛中,二十五是数,以数立名,所以人们称之为“数论外道”。数论外道所许的主物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喜、忧、暗三德 处于平衡状态时,就是所谓的主物(也叫主体);当这三者失去平衡时,比如说快乐比较多或者痛苦比较多或者痴心比较多,就会从中产生种种现象,形成器情世界的一切万法。

二、“破彼观点”,分四:一、破自性是一体;二、破乐等是境;三、破实法常有;四、破生前有者。

首先“破自性是一体”,中观师通过推理来破斥对方观点:你们讲主物的特点时说,它是唯一、常有的无情法,讲主物的状态时又说,它具有喜忧暗三德,若真是一个本体,就不可分割,怎么会变成三种功德的本体呢?是一就不可能是三,是三就不可能是一,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三个人就是三个人,一会儿说他是一个人,一会儿说他有三个人的本体,这是非常荒唐的!主物的本体不可分割,就不可能具有三种功德,没有这三德的话,三德不平衡所产生的二十三种现象,便不可能存在了。

 然后“破乐等是境”,对方认为,苦乐等三德在外境上成立,因为衣服、氆氇、房屋、轿车等诸法可以带来快乐,让我们舒心悦意。但这种说法不合理,衣服等无情法并没有能感受苦乐的心,所以不可能具有乐等本体。外道若又认为:“外境上虽无有苦乐感受,但它却可引生苦乐,所以外境是苦乐之因。”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前面讲受念处时已经破析过,不论接触还是不接触,外境的实体都不存在,就像芭蕉树一样。既然外境无有实体,苦乐又如何依靠它而产生呢?再说,你们数论外道承认由喜忧暗三德产生布匹等万法,同时又认为从布匹等中产生快乐,如此一来,布匹等法既是乐 的所生果,又是乐的能生因,这相当于张三既是我的父亲、同时也是我的儿子一样,是非常可笑的说法!

第 182 课继续“破彼观点”的第三部分“破实法常有”,对方所许与自性同一本体、恒常不变的安乐,在世间上绝对找不到。常有的快乐若存在,那它永远不会退失,今天快乐的话,明天也应该快乐,永远都是如此,一直开开心心的,始终保持一种状态,不可能今天笑逐颜开,明天愁眉苦脸,后天闷闷不乐。还有一个推理:如果快乐与自性以无二无别的方式存在,恒常不变,那么当我们痛苦时,为什么感受不到快乐呢?既然它是常有的,就应该永恒存在,因此,我们凭现量也能了知,对方所许快乐永远存在,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

假如对方说:“生起痛苦时,快乐还是存在的,但因为快乐逐渐微弱,被粗大的痛苦障蔽了,因此感受不到。”这种说法不合理。既然承认快乐是常有,怎么会时而粗大、时而细微呢?常有的东西永恒不变,不可能有强弱两个阶段。粗大的快乐,永远都是粗大的快乐,不能变成细微的快乐。如果它变成细微的快乐,那么细微的快乐是否等于粗大的快乐?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则说明快乐的本体不是常有一体,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

如果说:“快乐的本体确实不变,但它舍弃了粗相而变成细相,所以无法感受到。”这种说法也不成立,因为这样一来,快乐显然成了无常法。就像一个小孩,7岁时和成年后的样子必定不同,或者说一个人三四十岁时很强壮,七八十岁后身体极度衰弱,很多方面不如以前,这两个阶段并非一体,因而这样的法不是常有。毕竟只要承认常有了,就绝对不能有变化。

通过以上破除对方的谬论,最后作者问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承认万法是无常呢?如果对方说粗大的快乐变成细微的快乐,那我们可以观察:这二者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若是他体,粗大的快乐毁灭后,并不影响细微的快乐,这样一来,你非常痛苦的时候,快乐仍会不折不扣地存在;若是一体,那快乐就是无常的,因为它有从粗到细的变动,前后两个状态截然不同。

最后学习第四部分“破生前有者”,首先宣说“他宗之观点”,对方认为:“万法不是自在天、微尘、主物等他法产生,而是自己产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须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头无法产生鲜花一样,最终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时,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样,以不明显的方式隐藏着。”作者“发出太过”,假如在因位时果以隐藏的方式完好无损地存在,那么果的特点在因上就应该具足,每碗饭应该有厕所里不净粪的味道、形状、颜色、功能等,这样一来,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净粪(果),你们不用辛辛苦苦花钱买米了,因为不净粪与食物无二无别,因法的特点果法也有。而且,也不必用钱买布做衣服(果)了,只要买几粒棉花种子(因)挂在身上,就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这种说法无疑非常可笑,因此不能承认因中有果,不管明显还是不明显,都不能认为果在因上真实存在。

上次共修内容,即《入行论第179-180课共修内容》中从“基”、“道”和“果”的角度,将“生起智慧之方法”中的三个部分简单(认识智慧之自性、深入对境无我、破除所断实执)总结了一下。再结合上上次共修内容,即《入行论第177-178课共修内容》总结“深入对境无我”的次第,引用的都是相同的补充的内容,其实无论是哪部分内容,都是在诠释相同的东西,只是角度不一样、重点不一样,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对于我们大部分次第根机的师兄,才需要一门深入且广大的闻思(请参考《对“菩提佛学院”现有课程次第的梳理》)。因为只是简单的闻思一两部论典,我们一般人很难通达这部分内容的所有意义,例如以现在学习的中观空性为例,仅仅闻思《智慧品》,即便寂天菩萨在本品中已经合盘拖出,我们很难全面掌握中观空性的见修行果。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闻思修没有感应,不是法不行而是人的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为什么适合自己根机的法才是最好的法,如同治疗自己病症的药才是最好的药一样,不分贵贱。所以,针对‘法’本身可以分九乘次第,但针对我们‘人’来说,佛法不分高下,应机最重要。

详细来说,我们正在学习的“破除所断实执”中“宣说能害”的“由因建立空性”,也就是‘胜义’(即真实中)建立无生的大空性,而‘世俗’(即名言中)建立因缘而生。寂天菩萨主要破“常因生”,从“常有”、“唯一”的角度破除主要的三种产生万法的方式,从而建立无生。其实从“因”上建立无生,更为彻底的方法、也是最重要是“金刚屑因”,即由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中提出的“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再由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着重广说出来。假如我们闻思过《中观根本慧论》和《入中论》之后,对于我们从“因”建立‘无生’会有更深入的理解,进而更容易学习现在的内容。当然,还有后面“从本体建立空性”就需要《中观庄严论》的离一多因,“从果建立空性”就需要《中观四百论》的有无生因等等(请参考《入行论第九品补充:中观理论抉择人无我与法无我》)。也就是说我们所了知空性的本体越全面、掌握的破除实执的方法越多,在纷繁复杂的五浊恶世、在断除自相续实有习气的时候就越方便,诸佛菩萨及传承上师总结那么多的方法,总有一款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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